第二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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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一月下旬,沈灵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和稿费。

    这年头的稿费是通过邮局汇的。钱到了邮局后,邮局会寄给沈真一个凭证。沈真拿到了凭证,就可以在规定工作日内去邮局取钱了。这种汇款方式还算方便吧,并不需要沈真提供什么身份证明。

    沈真取了钱,转身就存进银行里去了。

    正巧这日村里有人做豆腐。做豆腐不难,只要有工具,其实沈真都会做。他在老家看过很多次做豆腐的过程,早就把这些熟记于心了。如果他不小心穿越回了古代,说不定能靠着卖豆腐发家致富。

    沈真特意跑去这户人家换了块豆腐回来。一般情况下,村里的原住民都是用黄豆换豆腐的。但沈真家没有黄豆,所以他是花钱买的。一块豆腐七毛钱,比菜市场里买的盒装嫩豆腐还便宜了三毛呢!

    这种自家刚做出来的新鲜豆腐最适合放肉汤中一起炖了。豆腐不用刀切,直接用手掰成不规则的一块块儿。丢肉汤里煮上一段时间,豆腐中就会出现很多小孔,肉汤都被吸到了孔里,鲜滑无比。

    等沈灵放学归家的时候,豆腐已经炖得很入味,正好可以吃了。

    自从气温开始下降,沈灵便全副武装上了。他穿着羽绒服,戴着帽子,围着围巾,裹着手套,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圆滚滚的小企鹅。明明的很可爱,他却维持着一副“我已非凡人”的严肃表情。

    这、这就更萌了啊!

    沈真每天都要被弟弟萌化了。他觉得自己点亮了痴汉属性。

    全天下难道还有比沈灵更萌的弟弟吗?

    (李浩发来贺电,他表示,李源小八万实在是太熊了,果然还是沈家的弟弟更萌!)

    (同桌小姑娘发来贺电,她表示,兄控和弟控什么的,脑残粉和痴汉什么的,你们高兴就好。)

    沈灵乖乖站着不动,任由沈真帮他解了围巾和手套。羽绒服是不用脱的,因为室内室外一样冷。

    沈真上一世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段子。南方朋友说,我们这里气温零度啊。北方朋友说,呵呵,我们这里是零下十几度啊。南方朋友鄙视地看了北方朋友一眼,呵呵呵呵,我说的是室内温度啊。

    在南方,遇上有太阳的日子,其实室外的温度反而比室内还要高一点。

    有句话说得好,北方人抗冻是因为装备好啊,南方人抗冻才是因为属性高啊!沈真在沈灵冻得通红的鼻子上点了一下,问:“学校里冷不冷?要不要给你准备一个暖水袋,好让你带着去上课?”

    教室里是没有装空调的。沈灵喜欢在下课时绕着教学楼跑一圈,全身活动开了以后,他就会觉得暖和点,不然等他上课时,脚会慢慢冻得麻木。原地坐着跺脚是无济于事的,穿着棉鞋也没什么用。

    沈灵摇了摇头:“学校里没有换热水的地方。从家里灌了热水带过去,暖水袋也暖不了多久。”

    沈真一想也是,便放弃了让沈灵带暖水袋去学校的想法。他用自己的双手捂住沈灵的手,帮他一点点暖回来。虽然沈真很心疼自家孩子,但其实谁家的孩子在念书时不是这么过来的呢?像沈灵这样的在城市边郊念书的孩子还算好了,沈真记得自己上一世在老家念书的时候,条件比现在还差很多。

    吃得苦中苦才方为人上人。老话总是有几分道理的。

    沈灵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他能感受到一股暖流正透过沈真的皮肤传到他的手上。沈灵索性将自己整个人都埋进了沈真怀里,用一种略带撒娇的语气说:“哥,我闻着香味了,晚饭有什么好吃的?”

    “今天炖豆腐啊!不是菜市场买的石膏豆腐,是村里他们自家做的老豆腐。”沈真笑眯眯地说。

    待饭熟了,兄弟俩端着饭碗围着火盆,掀开了锅盖。一股浓郁的属于食物的香味立刻散了出来。俗话说得好,心急吃不了热豆腐。围着火盆吃豆腐时确实要小心,不然很容易就会被豆腐烫了嘴。

    “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现在了。”沈真喝了一口热汤,心满意足地说。

    氤氲的热气把沈灵的眉目模糊得更为精致。他有些漫不经心地说:“哥,我前两天在农贸市场中看到有那种里面带了绒毛的加厚雨靴卖!质量都挺好的,而且样子也不错,适合在冬天穿呢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吗?明天抽空去给你买一双。”沈真不怎么在意地说。

    沈灵笑了:“不是我要买。哥,咱们给张叔叔的女儿买一双吧,给她寄过去就行了。”他口中的张叔叔就是张明,张叔叔的女儿就是沈真的继姐张倩。张倩比沈真大了四岁,在张明老家念初中。

    沈真略一想,觉得沈灵这主意很好。

    张明老家也在农村,经济发展程度比汾水镇还要更落后一些。他老家多山,张倩每天上学时需要走好几里的山路。赶上下雪的日子,等她走到学校时,棉鞋已经湿透了。这种事情沈真当初上学时也经历过。沈灵说的那种加厚雨靴其实价格不贵,但在汾水镇上是买不到的,估计张明老家也没得卖。

    “你心真细,我怎么就没想到呢!”沈真给沈灵夹了块带软骨的肉,“明天就去寄!”

    沈灵咽下了口中的饭,很是淡定地说:“哪里是我心细呢?要不是张叔叔对我们好,我就算看到了雨靴也想不起他家的姐姐来。既然都给姐姐寄东西了,索性再买点什么给张叔叔的妈妈寄去吧。”

    张明在老家还有一个老母亲。张倩平时就跟着奶奶过活。

    沈灵口口声声说张明对他们兄弟好,这话其实并不全对。事实上,张明一直都不知道沈灵这个人的存在。他只是对沈真好而已,根本就没有照顾到沈灵的头上。不过,沈灵早把自己和沈真看做是一体的了。就算张明对他来说是个陌生人又如何?张明能对沈真好,沈灵就愿意把他当成是半个亲人!

    只要张明一直都对沈真这么好,沈灵还愿意把这份好再传递给张明的家人!

    “行行行,都听你的。不过我也不知道张家奶奶爱吃什么,索性给她寄件衣服?”沈真问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张家奶奶的体型吗?”

    “知道啊……她比李浩奶奶矮半个头,然后还要再瘦一点。所以只要比着李浩奶奶穿的衣服买小一号就行了。”上一世在张倩结婚的时候,沈真去给张倩当过娘家兄弟,那时见过张奶奶一面。

    “好吧,那就给张奶奶买件老年人穿的带花的棉袄。”沈灵想了一会儿,说。

    沈真觉得只给张倩买一双鞋这礼太轻了,便琢磨着还要再给张倩寄点像巧克力这样的零食。

    事情就这样敲定了。吃完晚饭,沈灵抢着收拾了碗筷,打算把碗洗了。沈真早在煤炉子上做了热水,洗碗时可以用这些热水混着冷水洗,因此就没有拦着沈灵。他回了书桌,继续画起了漫画。

    沈真现在每月要保证完成一话《遇妖》——好在还有几话存稿,实在卡稿子时也能稍微缓缓——剩下的时间则用来画某种不良漫画。这种不良漫画不怎么注重剧情,七八话完结就能出个单行本了。

    洗好碗,沈灵便洗了脸、刷了牙、泡了脚,然后钻了被窝。反正他还是小孩子嘛,小孩子的消耗都很大,吃完了就睡也不怕长肉。不过,沈灵当然不会这么早就睡了,他上衣未脱,靠在床头看书。

    等到沈真想要睡觉的时候,被窝里已经暖暖的了。沈灵小天使就是这么暖哒!~\(≧▽≦)/~

    沈真虽然低头画着画,但偶尔也会朝沈灵看几眼,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。他赶紧放下笔,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床边,牵过沈灵的手,问:“怎么了?一直看见你在抓痒?手上长东西了?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……有点痒,还有点痛。”沈灵苦恼地说。

    沈真看了会儿,说:“你这是要长冻疮了啊!不行不行,看样子还是得让你带个暖手的工具去上学。冻疮一长就一大片,到时候可难受了!而且,今年要是冻疮长厉害了,你以后年年都会再长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吧?以前在老家日子过得那么苦,大冬天的还要洗全家人的衣服,结果我没有长冻疮。现在日子好了,跟着哥哥享福了,反而就长了冻疮了。这也太搞笑了一点吧!”沈灵不可置信地说。

    “就长了一点点,养养估计能好。”沈真摸了摸沈灵的手指,说。

    沈灵眨了眨眼睛说:“哥,你再摸摸。你摸着,我就觉得舒服点了。”

    “哥又不是医生!”沈真忍不住笑了。

    沈灵略加快了语速说:“是真的!哥,你再摸摸嘛!你摸着,我觉得好舒服啊。”

    沈真刚刚在画画,手上的皮肤裸/露在冰冷的空气中,温度变得有些低。冻疮这东西,周围皮肤的温度一旦高了,就会让人觉得瘙痒难耐,而在沈灵的手指被沈真冰冰的手摸过以后,痒意去了好些。

    不过,沈真的手很快就回暖了,沈灵又觉得难受了。

    “明天给你买冻疮膏。你先带着暖水袋用着,我再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。”沈真摸了摸沈灵的头。

    冻疮这东西确实折磨人,沈真想尽了一切办法才勉强让沈灵手上的情况没有恶化。

    沈灵本人倒是颇有些没心没肺的,他早年受的苦比小小的冻疮要厉害多了。过了几天,他还找到了一个安慰沈真的理由:“哥,我们班有个同学,他的冻疮长在了屁股上,一长就长了一大片,还蔓延到了大腿上!那该多难受啊!一想到他,我就觉得自己好幸福啊,手上这么点忍忍就好了啦!”

    沈真无奈地说:“长别人屁股上的冻疮又用不着我操心!长你手上却要了我的命了。”

    沈灵不再说话了,但他微红的耳尖却暴露了他的心情。

    从这天起,沈灵就下定了决心,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,再不能生病让哥哥担心了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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