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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芷旋转身走了没几步,就见蔷薇、铃兰和几名丫鬟簇拥着宁元娘过来了。她停下脚步,在原地等着。
宁元娘在内院等了这么久,不断派丫鬟到前面看看情形。可是后来听说淮南王来了,并且将下人全部遣到了内院,她不安得很,担心香芷旋为了自己摊上是非,这才急匆匆赶来。
香芷旋看出她的担心,忙笑着安抚,“没事,别担心。”将事情大略说了一遍,末了道,“日后三公主离宫定然不易,再者你四哥也要回来了,你只管随心所欲度日。”
宁元娘听了经过,真不知该说什么好,听得袭朗要回京,便问了两句,之后忙催促香芷旋,“四嫂快回府吧,我就不留你了。”
香芷旋点点头,转身唤来赵虎,吩咐几句,便辞了宁元娘,坐上来时的马车离去。
宁元娘没立刻回内院,走到了梧桐树下,在竹椅上落座,消化着刚才所听闻的是非。无意间一瞥,看到了一旁茶几上有一把扇子。
不知是蒋修染还是淮南王无意间遗落在此处的。
她起先没在意,起身要回内院时,经过茶几前,看清楚了扇子和扇坠儿。
她停下脚步,凝眸看了一会儿,拿起扇子,将扇坠儿拢到手里。
象牙扇骨,墨玉扇坠儿。
把玩着扇坠儿,看到了底部刻着一个她很熟悉的小小标识——出自京城璞玉斋的物件儿,很难寻到材质样子一模一样的,并且都有一个兰草的标记,所以,很多东西独一无二。
这也是璞玉斋成为历经几百年依然生意兴隆的老字号的缘故。便是价格昂贵些,官宦富家也趋之若鹜。
象牙扇骨、墨玉扇坠、兰草标识,要是她记忆中的那把扇子的话,扇面上应该是绘着墨竹,出自上一个朝代的书画名家之手。
丫鬟提醒道:“大小姐,日头太大了,您去屋里吧。”
宁元娘点点头,转身去了室内,轻轻地慢慢地打开扇面。
“蒋大人,”有小厮磕磕巴巴地道,“袭夫人已经、已经离开了,您这是——”
宁元娘起身到了门边,看到蒋修染走到茶几前,道:“扇子。”
便有丫鬟回道:“我家大小姐拿去看了,蒋大人稍等,奴婢这就去……”
“不必了。”蒋修染打断丫鬟的话,转身走开去。
宁元娘撩帘而出,出声唤住他:“蒋大人。”
蒋修染停下脚步,转身望向她。
明晃晃的阳光下,她款步走向他。绾着高髻,穿着家常白纱衫,蜜合色挑线裙子,皎洁面容不施粉黛。
宁元娘将手里的扇子徐徐合上,“这扇子……”
蒋修染沉默。
“那次,原来是你啊。”
蒋修染轻轻笑开来,“想起来了?”瞥一眼她手里的扇子,又凝住她,“记着这扇子,却不记得人。”
宁元娘汗颜。这扇子几点相加,自是轻易能够让她想起。而他这个人么,在几年前的那次事情上,她从头到尾都没细看的。
她沉默片刻,“对不起。”
蒋修染微微挑眉。
“对不起,”她低声说,“彼时我应该看清你、记住你。”
蒋修染这才道:“没事。”见她有些局促,又无送客的意思,便随口问道,“在这儿住得可好?初七怎样?”
“这儿挺好的,初七很乖。”宁元娘看着他,“谢谢你。”
蒋修染忍不住笑了,是从心底漾开来的笑意,“不说这样的话行不行?”
“好。”宁元娘迟疑片刻,“那条小狗,后来怎么样了?找到了么?”
“找到了,后来自然是长大了,一直让人照看着。只是我平日无暇养在身边,它见了我就叫个不停。”蒋修染无奈蹙眉,“猫狗见我都是这个样子。”
宁元娘先是惊喜,“真的?那它现在六七岁了呢。”再想想他后面两句,又是忍俊不禁。
“嗯。”蒋修染道,“既然你记起来了,明日我让人把它也给你送来。”
宁元娘将扇子递给他。
蒋修染迟疑片刻,“按理说应该物归原主,只是见过这把扇子的人不少,我就收着了。”
宁元娘点一点头。
“这几年的事,跟之前的事没什么关系,不必联系到一处。不叨扰了,告辞。”蒋修染转身出门,上了马车,把玩扇子,思绪回到了初见她的那一年、那一个黄昏。
算算年纪,那一年的她十二岁。
那天他是去璞玉斋取一个定做的印章。
璞玉斋的老板什么都好,脾气好,手工好,售卖的物件儿材质好,只是有一点不好,总是估算不准物件儿完工的时间。如果他承诺十日内完活,你就要照着半个月等。
他上午去拿,老板苦着脸说要下午才能做好,他就说早猜到你会是这样,心里知道黄昏能拿到就不错了,也就赶在彩霞满天时才又到了铺子。
在门口恰逢宁元娘出门。她带着帷帽,手里拿着一个盛放扇子的盒子,身后一名丫鬟抱着一条通身雪白的小狮子狗。
那时他只是想,小姑娘家,怎么这时候还逗留在外?离得近还好,离得远的话,也不怕天黑后遇到事情?
进门后与老板、伙计闲聊几句,才知道她是被老板坑了。她下午就来了,老板还没做好扇坠儿,说了几次“再等一会儿就好”,那一会儿意味着的是一个半个时辰。她怕是还不知道老板这让人恨得牙根儿痒痒的坏习惯,便傻兮兮的等到了现在。
他打趣了老板几句,取了印章,坐马车回府。
没走出多远,遇到她被一个纨绔子弟纠缠。
那纨绔子弟带了不少护卫,看样子是天还没黑就喝得酩酊大醉,执意要她去陪着找个好去处继续喝酒。
她年纪虽小,性子却是刚烈,下了马车,说不可能让这种人渣如愿,定要相逼的话,大不了一死。
那人反而觉得更有趣,不相信她能说到做到。
双方的护卫交手了,身手不相上下。
他看不下去了,让跟车的六名随着他习武的人去帮她,自己则一直看着她。
她只是站在路旁,不见惧色,抱着那条小狗,手势温柔地安抚着它。
纨绔子弟及其护卫被打得四散奔逃之后,他下了马车,对她说:“你回璞玉斋,让下人回家传话,多带些人来接你。璞玉斋老板的人缘儿不错,而且是热心肠,不会不帮你。”
她先是点头说好,随后转身将小狗交给丫鬟,曲膝行礼,谢他出手相助。
就是那么一会儿的功夫,小狗从丫鬟怀里挣脱,一溜烟儿的跑了。
他挑眉,“是你的么?”要是她养在身边的,没道理会跑。
她有些尴尬地解释:“今日才买到的,它应该是不愿意离开原来的家,可我特别喜欢它……”一面说一面四处张望,焦虑不已。
小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。
他按了按眉心,让护卫去找,随后道:“你先去璞玉斋。护卫在你回家之前能找到的话,定会给你送去。要是短时间找不到,明日你再来璞玉斋一趟,我当面还给你。”
“那……太谢谢公子了。”她又曲膝行礼,犹豫片刻,让丫鬟将盛着扇子的盒子取出,拿出扇子递给他。
“不必。”他想着要是找不到呢?
她执意要他收下,“不是的,是谢谢公子方才的相救之恩。”
“行吧,但愿明日来时,我能一并送还给你。”
后来回府的路程中,他有些纳闷:管闲事救她摆脱闲杂人等的纠缠也罢了,还让护卫去帮她找一条他从心底不喜欢的小狗……管得是不是太多了?
护卫直到二更天之后才找到了小狗,回到府里跟他交差,他吩咐房里的丫鬟暂且照看着,那把扇子都没取出来看,想着明日让人一并送到璞玉斋,让老板转交给她就是了。
觉得没必要亲自为这桩小事亲自过去一趟。
没想到的是,当夜父亲突然发病,到了第二日一早便已是病入膏肓的情形。
他哪里还顾得上那件小事,每日在父亲床前侍疾。七日后,父亲病故,停灵、出殡、守孝。
百日后,无意间看到那条小狗,才想起这件小事。
没法子的事,转为这种事去查她是哪家的闺秀还给她的话,容易让人想偏,也就罢了。
与她再相遇,是在袭府,时间已是一年多之后,才知道她是宁家大小姐。宁大小姐,因为貌美、棋艺精湛,名声已经在一些富家子弟间流传开来。他那时家里乌烟瘴气的,只是偶尔听过几句,并没往心里去,到了再次相遇,才能与记忆中的小姑娘对上号。
一年多的时间而已,她蜕变得亭亭玉立,容颜未改,气质却愈发的优雅,眉眼间透着些清冷。
让他心动的不是一年前的她,但是再相遇之后的心动,是与那件事有点儿关系的。
但她已经不记得与他仅有的那点儿牵连。他想,记不记得真没什么关系。
如今让她不要将所有的事联系到一处,仍是不想她多思多虑。从来没有这必要。
如果说他帮过她,那么在后来的几年间,他因为与秦明宇的明里暗里较劲带给她的困扰,早已将那份出手相助之情全然消磨掉。
他比谁都明白,不该让她饱受困扰,但是他不认为秦家能给她安稳时光,因为了解秦夫人想要的儿媳妇,是三公主那般出身至高贵的女孩。
相信秦明宇亦是如此,却没有别的办法化解这僵局,只能一直僵持,只能设法减少她嫁给对手的可能性。
到如今,方方面面的因素相加,都不能再勉强她了。
顺其自然吧。
**
香芷旋回到家中,先去了婆婆房里,说了说在元娘住处遇到的事情。
宁氏听了,自然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,无奈的叹口气,随即又笑起来,道:“你刚出门,老四就回来了——昨日他与太子就到了城外,一大早进城,先去宫里复命,之后就回府了。你回房去吧,见不见他先放在一边,也看看元宝高兴成了什么样儿。”
香芷旋笑着称是告退。
回到清风阁,不见袭朗和元宝,问过之后,才知道他去了小书房,元宝黏他黏的厉害,跟着过去了。
她匆匆忙忙更衣洗漱,转去小书房。
离门口越近,心越是跳得厉害,竟有一种近似于近乡情怯的感觉。
她不自觉地放轻脚步,走进厅堂,见元宝睡在三围罗汉床上。
这个小没良心的,不在正屋等着她回家,却在这儿呼呼大睡。他回来了,就可以把她扔到一边儿去?她腹诽着,斜睨元宝一眼,走向里间。
轻轻撩开帘子,看到他站在书案前习字。
略微晒黑了一点儿,面容线条愈发锐利——瘦了一点儿。
她就站在那儿看着他,看得越久,笑容就越深。倒要看看他几时发现自己。
从她进门时,袭朗就听到了她的脚步声,原以为会撒着欢儿的跑到他面前的,可她没有。就傻乎乎的站在那儿。
这反应对么?
他绷不住了,抬眼笑微微看着她,问:“好看么?”
香芷旋点了点头,还是站在那儿。
高兴傻了?袭朗转过书案,张开手臂,“来,让我抱抱你。”
她梦游似的走到他面前,视线仍是不离他容颜,“真的回来了啊?怎么也不事先告诉我一声?”
“怕计划有变,让你空欢喜一场。”袭朗将她揽到怀里,揉了揉她的脸,“你最没意思了,我以为你该像元宝一样高兴。元宝高兴得都让我以为它疯了。”那个小家伙,他还在回清风阁的半路,它就疯了似的冲过去了,不管不顾的扑到他身上,两只爪子把他官服肩头、袖子的衣料都勾破了,跟他腻了好半晌才肯跟着他往回走。
一众仆妇看着,头一次在他面前忍不住地笑了。
不是不狼狈的,却也真让他愉悦,到底没白疼它。
“我疯不起来,我高兴傻了。”香芷旋笑着勾住他肩颈,手臂真实的触感让她回过神来,笑容变得生动起来。
“傻倒是真的。”袭朗笑着啄了啄她的唇。信件中透着想念的言语一字也无,长篇大论的说元宝怎样怎样……也就她干得出这种事儿。
“所以说你没良心啊。”她摩挲着他的唇,“都不给我正经写封信,只我跟你絮叨过一回。都要想死你了。你不在家,都没了主心骨。”
“有多想?”
“不告诉你。”她横了他一眼,却是一点儿凌厉也无,唯见柔柔的笑意。
他点了点她唇瓣,舌尖撬开她唇齿,加深这个吻。
不需要她说。
身体的反应最诚实,谁也欺瞒不了谁。
香芷旋转身走了没几步,就见蔷薇、铃兰和几名丫鬟簇拥着宁元娘过来了。她停下脚步,在原地等着。
宁元娘在内院等了这么久,不断派丫鬟到前面看看情形。可是后来听说淮南王来了,并且将下人全部遣到了内院,她不安得很,担心香芷旋为了自己摊上是非,这才急匆匆赶来。
香芷旋看出她的担心,忙笑着安抚,“没事,别担心。”将事情大略说了一遍,末了道,“日后三公主离宫定然不易,再者你四哥也要回来了,你只管随心所欲度日。”
宁元娘听了经过,真不知该说什么好,听得袭朗要回京,便问了两句,之后忙催促香芷旋,“四嫂快回府吧,我就不留你了。”
香芷旋点点头,转身唤来赵虎,吩咐几句,便辞了宁元娘,坐上来时的马车离去。
宁元娘没立刻回内院,走到了梧桐树下,在竹椅上落座,消化着刚才所听闻的是非。无意间一瞥,看到了一旁茶几上有一把扇子。
不知是蒋修染还是淮南王无意间遗落在此处的。
她起先没在意,起身要回内院时,经过茶几前,看清楚了扇子和扇坠儿。
她停下脚步,凝眸看了一会儿,拿起扇子,将扇坠儿拢到手里。
象牙扇骨,墨玉扇坠儿。
把玩着扇坠儿,看到了底部刻着一个她很熟悉的小小标识——出自京城璞玉斋的物件儿,很难寻到材质样子一模一样的,并且都有一个兰草的标记,所以,很多东西独一无二。
这也是璞玉斋成为历经几百年依然生意兴隆的老字号的缘故。便是价格昂贵些,官宦富家也趋之若鹜。
象牙扇骨、墨玉扇坠、兰草标识,要是她记忆中的那把扇子的话,扇面上应该是绘着墨竹,出自上一个朝代的书画名家之手。
丫鬟提醒道:“大小姐,日头太大了,您去屋里吧。”
宁元娘点点头,转身去了室内,轻轻地慢慢地打开扇面。
“蒋大人,”有小厮磕磕巴巴地道,“袭夫人已经、已经离开了,您这是——”
宁元娘起身到了门边,看到蒋修染走到茶几前,道:“扇子。”
便有丫鬟回道:“我家大小姐拿去看了,蒋大人稍等,奴婢这就去……”
“不必了。”蒋修染打断丫鬟的话,转身走开去。
宁元娘撩帘而出,出声唤住他:“蒋大人。”
蒋修染停下脚步,转身望向她。
明晃晃的阳光下,她款步走向他。绾着高髻,穿着家常白纱衫,蜜合色挑线裙子,皎洁面容不施粉黛。
宁元娘将手里的扇子徐徐合上,“这扇子……”
蒋修染沉默。
“那次,原来是你啊。”
蒋修染轻轻笑开来,“想起来了?”瞥一眼她手里的扇子,又凝住她,“记着这扇子,却不记得人。”
宁元娘汗颜。这扇子几点相加,自是轻易能够让她想起。而他这个人么,在几年前的那次事情上,她从头到尾都没细看的。
她沉默片刻,“对不起。”
蒋修染微微挑眉。
“对不起,”她低声说,“彼时我应该看清你、记住你。”
蒋修染这才道:“没事。”见她有些局促,又无送客的意思,便随口问道,“在这儿住得可好?初七怎样?”
“这儿挺好的,初七很乖。”宁元娘看着他,“谢谢你。”
蒋修染忍不住笑了,是从心底漾开来的笑意,“不说这样的话行不行?”
“好。”宁元娘迟疑片刻,“那条小狗,后来怎么样了?找到了么?”
“找到了,后来自然是长大了,一直让人照看着。只是我平日无暇养在身边,它见了我就叫个不停。”蒋修染无奈蹙眉,“猫狗见我都是这个样子。”
宁元娘先是惊喜,“真的?那它现在六七岁了呢。”再想想他后面两句,又是忍俊不禁。
“嗯。”蒋修染道,“既然你记起来了,明日我让人把它也给你送来。”
宁元娘将扇子递给他。
蒋修染迟疑片刻,“按理说应该物归原主,只是见过这把扇子的人不少,我就收着了。”
宁元娘点一点头。
“这几年的事,跟之前的事没什么关系,不必联系到一处。不叨扰了,告辞。”蒋修染转身出门,上了马车,把玩扇子,思绪回到了初见她的那一年、那一个黄昏。
算算年纪,那一年的她十二岁。
那天他是去璞玉斋取一个定做的印章。
璞玉斋的老板什么都好,脾气好,手工好,售卖的物件儿材质好,只是有一点不好,总是估算不准物件儿完工的时间。如果他承诺十日内完活,你就要照着半个月等。
他上午去拿,老板苦着脸说要下午才能做好,他就说早猜到你会是这样,心里知道黄昏能拿到就不错了,也就赶在彩霞满天时才又到了铺子。
在门口恰逢宁元娘出门。她带着帷帽,手里拿着一个盛放扇子的盒子,身后一名丫鬟抱着一条通身雪白的小狮子狗。
那时他只是想,小姑娘家,怎么这时候还逗留在外?离得近还好,离得远的话,也不怕天黑后遇到事情?
进门后与老板、伙计闲聊几句,才知道她是被老板坑了。她下午就来了,老板还没做好扇坠儿,说了几次“再等一会儿就好”,那一会儿意味着的是一个半个时辰。她怕是还不知道老板这让人恨得牙根儿痒痒的坏习惯,便傻兮兮的等到了现在。
他打趣了老板几句,取了印章,坐马车回府。
没走出多远,遇到她被一个纨绔子弟纠缠。
那纨绔子弟带了不少护卫,看样子是天还没黑就喝得酩酊大醉,执意要她去陪着找个好去处继续喝酒。
她年纪虽小,性子却是刚烈,下了马车,说不可能让这种人渣如愿,定要相逼的话,大不了一死。
那人反而觉得更有趣,不相信她能说到做到。
双方的护卫交手了,身手不相上下。
他看不下去了,让跟车的六名随着他习武的人去帮她,自己则一直看着她。
她只是站在路旁,不见惧色,抱着那条小狗,手势温柔地安抚着它。
纨绔子弟及其护卫被打得四散奔逃之后,他下了马车,对她说:“你回璞玉斋,让下人回家传话,多带些人来接你。璞玉斋老板的人缘儿不错,而且是热心肠,不会不帮你。”
她先是点头说好,随后转身将小狗交给丫鬟,曲膝行礼,谢他出手相助。
就是那么一会儿的功夫,小狗从丫鬟怀里挣脱,一溜烟儿的跑了。
他挑眉,“是你的么?”要是她养在身边的,没道理会跑。
她有些尴尬地解释:“今日才买到的,它应该是不愿意离开原来的家,可我特别喜欢它……”一面说一面四处张望,焦虑不已。
小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。
他按了按眉心,让护卫去找,随后道:“你先去璞玉斋。护卫在你回家之前能找到的话,定会给你送去。要是短时间找不到,明日你再来璞玉斋一趟,我当面还给你。”
“那……太谢谢公子了。”她又曲膝行礼,犹豫片刻,让丫鬟将盛着扇子的盒子取出,拿出扇子递给他。
“不必。”他想着要是找不到呢?
她执意要他收下,“不是的,是谢谢公子方才的相救之恩。”
“行吧,但愿明日来时,我能一并送还给你。”
后来回府的路程中,他有些纳闷:管闲事救她摆脱闲杂人等的纠缠也罢了,还让护卫去帮她找一条他从心底不喜欢的小狗……管得是不是太多了?
护卫直到二更天之后才找到了小狗,回到府里跟他交差,他吩咐房里的丫鬟暂且照看着,那把扇子都没取出来看,想着明日让人一并送到璞玉斋,让老板转交给她就是了。
觉得没必要亲自为这桩小事亲自过去一趟。
没想到的是,当夜父亲突然发病,到了第二日一早便已是病入膏肓的情形。
他哪里还顾得上那件小事,每日在父亲床前侍疾。七日后,父亲病故,停灵、出殡、守孝。
百日后,无意间看到那条小狗,才想起这件小事。
没法子的事,转为这种事去查她是哪家的闺秀还给她的话,容易让人想偏,也就罢了。
与她再相遇,是在袭府,时间已是一年多之后,才知道她是宁家大小姐。宁大小姐,因为貌美、棋艺精湛,名声已经在一些富家子弟间流传开来。他那时家里乌烟瘴气的,只是偶尔听过几句,并没往心里去,到了再次相遇,才能与记忆中的小姑娘对上号。
一年多的时间而已,她蜕变得亭亭玉立,容颜未改,气质却愈发的优雅,眉眼间透着些清冷。
让他心动的不是一年前的她,但是再相遇之后的心动,是与那件事有点儿关系的。
但她已经不记得与他仅有的那点儿牵连。他想,记不记得真没什么关系。
如今让她不要将所有的事联系到一处,仍是不想她多思多虑。从来没有这必要。
如果说他帮过她,那么在后来的几年间,他因为与秦明宇的明里暗里较劲带给她的困扰,早已将那份出手相助之情全然消磨掉。
他比谁都明白,不该让她饱受困扰,但是他不认为秦家能给她安稳时光,因为了解秦夫人想要的儿媳妇,是三公主那般出身至高贵的女孩。
相信秦明宇亦是如此,却没有别的办法化解这僵局,只能一直僵持,只能设法减少她嫁给对手的可能性。
到如今,方方面面的因素相加,都不能再勉强她了。
顺其自然吧。
**
香芷旋回到家中,先去了婆婆房里,说了说在元娘住处遇到的事情。
宁氏听了,自然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,无奈的叹口气,随即又笑起来,道:“你刚出门,老四就回来了——昨日他与太子就到了城外,一大早进城,先去宫里复命,之后就回府了。你回房去吧,见不见他先放在一边,也看看元宝高兴成了什么样儿。”
香芷旋笑着称是告退。
回到清风阁,不见袭朗和元宝,问过之后,才知道他去了小书房,元宝黏他黏的厉害,跟着过去了。
她匆匆忙忙更衣洗漱,转去小书房。
离门口越近,心越是跳得厉害,竟有一种近似于近乡情怯的感觉。
她不自觉地放轻脚步,走进厅堂,见元宝睡在三围罗汉床上。
这个小没良心的,不在正屋等着她回家,却在这儿呼呼大睡。他回来了,就可以把她扔到一边儿去?她腹诽着,斜睨元宝一眼,走向里间。
轻轻撩开帘子,看到他站在书案前习字。
略微晒黑了一点儿,面容线条愈发锐利——瘦了一点儿。
她就站在那儿看着他,看得越久,笑容就越深。倒要看看他几时发现自己。
从她进门时,袭朗就听到了她的脚步声,原以为会撒着欢儿的跑到他面前的,可她没有。就傻乎乎的站在那儿。
这反应对么?
他绷不住了,抬眼笑微微看着她,问:“好看么?”
香芷旋点了点头,还是站在那儿。
高兴傻了?袭朗转过书案,张开手臂,“来,让我抱抱你。”
她梦游似的走到他面前,视线仍是不离他容颜,“真的回来了啊?怎么也不事先告诉我一声?”
“怕计划有变,让你空欢喜一场。”袭朗将她揽到怀里,揉了揉她的脸,“你最没意思了,我以为你该像元宝一样高兴。元宝高兴得都让我以为它疯了。”那个小家伙,他还在回清风阁的半路,它就疯了似的冲过去了,不管不顾的扑到他身上,两只爪子把他官服肩头、袖子的衣料都勾破了,跟他腻了好半晌才肯跟着他往回走。
一众仆妇看着,头一次在他面前忍不住地笑了。
不是不狼狈的,却也真让他愉悦,到底没白疼它。
“我疯不起来,我高兴傻了。”香芷旋笑着勾住他肩颈,手臂真实的触感让她回过神来,笑容变得生动起来。
“傻倒是真的。”袭朗笑着啄了啄她的唇。信件中透着想念的言语一字也无,长篇大论的说元宝怎样怎样……也就她干得出这种事儿。
“所以说你没良心啊。”她摩挲着他的唇,“都不给我正经写封信,只我跟你絮叨过一回。都要想死你了。你不在家,都没了主心骨。”
“有多想?”
“不告诉你。”她横了他一眼,却是一点儿凌厉也无,唯见柔柔的笑意。
他点了点她唇瓣,舌尖撬开她唇齿,加深这个吻。
不需要她说。
身体的反应最诚实,谁也欺瞒不了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