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章 《情深深雨蒙蒙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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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色黑沉,风大雨大,热闹繁华的都市似乎只剩下瓢泼的雨声。

    陆依萍顶着一把破伞冒雨出门,妈妈说家里没钱了,没米下锅,没钱买菜,更没有钱买药,至于她读大学的学费……

    她一直恨着福熙路洋房里的陆家人,雪姨倒在其次,她最恨的是她爸爸陆振华,她和妈妈被赶出来以后,这份恨更浓烈了。雪姨是九姨太,从一开始她们立场就是对立的,可陆振华作为父亲,当年凭着雪姨一张嘴诬蔑了妈妈,狠心将她们赶出来,在她看来,已是不配做丈夫,做父亲。

    或许本来就不配吧。

    她妈妈是八姨太,前面还有七房姨太太,有的早年病逝,活下来的却也没能到上海来,都在当年逃难时连同其他几房兄弟姐妹被抛在了东北。这些事她从小就知道,雪姨骂起人来就会说起那些事,的确,相比之下,她们的确很幸运了。这份幸运,许是沾了十五岁便病逝的同胞姐姐心萍的光。

    与她同母而出的心萍,大她十岁,陆家女儿加起来十好几个,但只有心萍从小到大最为得宠。哪怕她也会嫉妒如萍梦萍,但如萍梦萍的待遇却远远不及当年的心萍。

    路上大风吹走了伞,想到妈妈嘱咐要将伞带回去,她不得不淋着大雨去追。风也跟她作对,吹着伞滚的越来越快、越来越远,对面来了一辆轿车,经过身边时正好碾了一汪积水,劈头盖脸溅了她一身。

    最终,她到底没能捡到那把残破不全的伞。

    她来到法租界的福熙路,漂亮的花园洋楼,里面透出明亮而温暖的灯光,似乎还有欢笑声传出。她一直是个自尊很强的性子,被赶出去,就不愿再低头回来接受施舍,可现实让她不得不低头,她可以不顾自己,却不能不在乎妈妈。她知道自己就像个刺猬,一身的刺,谁靠近就扎谁,很不讨喜。她无所谓,她不奢求别人喜欢,特别是这座洋房里的人。

    当走进去,本就令她觉得浑身湿透的身体更冷了,也越发显出她的狼狈,好似街边流浪的小狗,突然闯入了不该进入的地方。

    正在跳舞的梦萍脾气完全遗传了雪姨,尖锐刻薄,与她从来都是势不两立,看她的眼神就好似看着入侵的敌人。她爸爸的老来子尔杰今年八岁,拿着玩具枪,一枪打在她眉心。她心里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弟弟,但也不会跟个小孩子计较。

    唯一一个笑脸迎接她的是如萍,她比对方大十天,却完全是两个性格的人。说来如萍性子一点不像雪姨,可两人的出生,多年的经历,使她没办法和对方做对和睦友好的姐妹。

    她看到如萍的手腕上戴了新镯子,银光闪闪,很漂亮,也很新颖。

    她与如萍是同样的年纪,自然也爱美,也会关注漂亮的首饰。

    如萍笑着说道:“这是今年流行的款式,美国那边传过来的,有七个银环,代表一个星期有七天,七是美国人的幸运数字,也正好是我的幸运数字。好看吧?有点贵,要二十块。”

    二十块,她和妈妈每个月从这边拿的生活费就是二十块。

    她心里是愤怒的、痛苦的,又有不甘、难堪,种种滋味儿绞在她心口,所以面对爸爸,她说二十块钱不够,她要二百块。她罗列了一系列的要钱理由,件件都是实情,但其实并不需要两百块,但她被如萍的镯子刺激了,想起尔杰一个玩具就几百上千块,尓豪常常换女朋友,不知为此花了多少钱,如萍上大学买衣服买首饰,梦萍喜欢交友应酬……

    她也是陆家的女儿,怎么就不能要两百块钱呢?

    她既是存心发泄,也是决心多要一些,少来看这边的脸色。但她的脾气像极了陆振华,倔的很,嘴巴从来不服软,又有雪姨添油加醋火上浇油,恼怒上头的陆振华拿出马鞭打了她一顿。

    她狼狈痛苦的被打倒在地,雪姨和她的那些儿女在旁围观,她便下了狠心,以后再也不来,她就不信有手有脚会饿死!

    “汪汪汪!汪汪汪!”如萍养的小狗乐乐突然狂叫起来,它跳起来去咬陆振华的衣摆,见没用,竟直接冲过去要拦在依萍身上。

    陆振华一鞭子没收住,打在乐乐身上,但也顺势因震惊停住了手。

    “乐乐!”如萍赶紧上前将乐乐抱起来,又心疼乐乐,又担忧依萍,马上抓紧机会劝道:“爸爸,别打了,依萍不是存心的,她的脾气就是这样,爸爸还不了解吗?”

    依萍身上虽痛,可比不过心里的痛,却没料到乐乐会护着她。就好像她才来这栋房子,乐乐便叫着往她身上扑,乐乐的欢迎比之如萍的和善更令她觉得自在。

    “乐乐怎么样?”陆振华的力气可不小,乐乐又是只狗,此时身上已经有了一条血印子,在雪白的毛上特别醒目。

    “不要紧,我带它去看医生。哥,你去开车。”如萍先是看了陆振华,见他没阻拦,这才又说:“依萍,跟我们一起去吧,想必你也担心乐乐。再说你身上的伤……佩姨见了会伤心的。”

    这番话的确戳中了依萍软肋,依萍便沉默着没做声。

    偏偏这时梦萍冷笑道:“如萍你管她做什么,她挨几鞭子又死不了。每次来这边都弄的鸡飞狗跳,弄得大家都跟着烦心,现在还把乐乐给搭上了。”

    陆依萍刚刚压制下去的脾气又反弹了回来,她冷冷说道:“你们放心,以后我再也不会来了!”

    看着她离去,乐乐急的蹬爪子,呜呜直叫唤。

    如萍将它抱的紧紧的,一边安抚一边说道:“别急别急,依萍是回家去了,没事的没事的。”说着又对着尓豪使眼色,外头正下大雨,依萍伞都没带,尓豪送一送也好啊。

    尓豪不乐意,他实在受不了依萍那个脾气。

    王雪琴看见了,当即喊道:“你们别管她,她脾气大着呢,你们追上去肯定得挨顿骂,何苦热脸去贴冷屁股!”

    “对!都不准去!”陆振华做惯了司令,喜好发号施令,家里所有人都得听他的,偏偏冒出个依萍跟他对着干,哪里能容忍。这会儿他还在气头上,又有王雪琴看似劝慰实则火上浇油的话,他只觉得刚才打轻了。

    冒雨跑出去的依萍,仿佛天意般,遇到了何书桓。

    趴在如萍怀里的乐乐失去了精神头儿,怏怏的,低声呜呜。如萍也没在意,只以为它是伤口疼。

    在客厅一角,站着个穿着红色骑马装的女孩子。她的年纪只有十五岁,容貌娇艳鲜嫩,像朵初初绽放的玫瑰花儿。此时她脸上的表情带着悲伤,望向陆家大门的方向,许久才收回视线,当她看向王雪琴,眼中带着点恨意,看向陆振华却是神情复杂,有濡慕、有愤怒、有伤心,但更多的还是怨恨。

    若有人细看,会发现她与如萍梦萍有几分相似,但是陆家所有人都看不见她。

    陆心萍也早已习惯了,她已经死了,死了七年了。

    自从她死后,好似一直被关在什么地方,日日看不见光亮,但能听到声音,她听得最多的就是陆振华的声音。当五年前她终于再次重见天日,才知道她被困在一根马鞭里面,那是属于她爸爸的马鞭,跟随了他不知多少年,不知沾了多少血。她爸爸自到了上海,时常独自一人呆在书房,也常常会一个人说话,她知晓了很多秘密——

    她知道为何每位姨太太都是穿着骑马装入门,知晓她爸爸为何集邮一般娶了那么多女人,更知道她为何能在诸多姐妹中脱颖而出得到爸爸宠爱。

    这份宠爱太沉重了,她何尝不是似于这份宠爱。

    当年妈妈和妹妹被王雪琴设计,爸爸抡起鞭子抽的毫不留情,她多想拦下鞭子,多想告知爸爸实情,可她做不到。看到妈妈和妹妹被赶出家门,王雪琴的得意,爸爸的漠然,她多想跟着妈妈一起走,她也做不到。

    她被那根马鞭困住了,总是无法脱离这栋洋房的范围。

    她从没想到,有一天爸爸会举起马鞭,鞭子会落在依萍身上。爸爸怎么忍心?那不是他手下的兵,那是他的女儿啊!

    陆家外面的路边,阴影中立着个人,雨水落下来便流到一旁,沾染不到他半点。

    这一次桃朔白来到一九三六年,民国二十五年的上海。

    这次小世界的剧情主要就在这一年发生,《情深深雨蒙蒙》,围绕着陆家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妹和一个男人的感情纠葛。桃朔白对这三人不感兴趣,却发现其中那个叫做杜飞的小记者趣事一箩筐,简直像中了霉运符,尽管如此,他却是天性乐观,还总以自身苦难娱乐周围朋友。嗯……大概唯一不能感到高兴的就是那位主任吧,毕竟遇到一个总是砸坏相机的实习记者,主任能容忍杜飞一直呆在报社,着实不容易。

    陆家里面那抹鬼魂他自然也发现了,与当初的红娘一样,算是地缚灵的一种。比较特别的是,地缚灵是因执念未消而形成,往往都会成为怨灵恶鬼,这个陆心萍却仍保留着做人时的心智。毕竟她若有地缚灵的怨恶,陆家人即便没被害死,也会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浸泡在怨气之内而生病早逝。

    *

    这天何书桓和杜飞刚从外面跑新闻回来,主任就将他们三剑客找了过去。

    进了主任的办公室,见里面还有另一人。这是跟他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,颀长的身材,俊美清冷的容貌,配着一套相得益彰的白色西装,十分出彩。何书桓家世很好,父亲是外交官,见过的人实在很多,却是头一回见到出众之人。

    陆尓豪和杜飞自然也打量了这人,杜飞性子急,嘴巴快,当即就问:“主任,叫我们来是有什么事啊?”

    主任笑道:“这位桃朔白桃先生,从汉口来的,打算在上海采风。你们平时都在外面跑新闻,上海各处都熟,往后就带着桃先生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杜飞几个都觉得挺奇怪,不过也猜到桃朔白是有来头,否则主任不可能这么好说话。

    实际上主任只是考虑到桃朔白从内地来,看起来似乎家世不凡,况且对方又不要他开薪水,只是想跟着记者跑跑大上海,让记者跑新闻时带上他又不碍什么。再一个,若是将来这位回了汉口,不论出书或是写文章,提到他们申报,也是扩大知名度的好事嘛。

    总归就是不吃亏,所以就做个好事的意思。

    桃朔白也是知晓世情了,这回可没空着手来。他曾来过民国,兑换过银元黄金,所以采买了几样不错的礼,才使得主任认为他家世好。由此,主任安排了三剑客作陪,毕竟何书桓是世家公子,陆尓豪也是富公子,相处起来自然容易些。

    年轻人都喜欢交朋友,特别是他们跑新闻的人,本身就对故事感兴趣,这个桃朔白一出现就满身都是故事。

    三人一口应承,杜飞当即提议:“桃先生初来上海,我们做个东道主,请桃先生尝尝上海菜。”

    桃朔白道:“还是我请客吧,往后还要劳烦多关照。”

    陆尓豪说道:“远来是客,怎么能让客人破费,这第一顿饭应该我们请,以后你再请我们吃一顿好了。”

    闻言桃朔白不再推辞。

    这三人虽是跑新闻的,到底年轻,没什么深沉心思。席间他们问起汉口之事,桃朔白早有准备,一一说了。杜飞又讲了许多上海新闻,相较而言,杜飞的话果然最多,陆尓豪何书桓都说了不少,桃朔白则是言简意赅,一点儿不像做新闻行业的人。

    当然,他也没说他是做新闻行业的人。

    挖新闻的人都有个毛病,遇到了谜题就像狗见了骨头,咬住不肯撒口。一个谜一样的桃朔白送上门来,三剑客完全被调动了积极性,相互比试着看谁最先挖到□□消息,由此一来,但凡跑新闻,他们都会叫上桃朔白。

    桃朔白租了房子,就在何书桓杜飞房门的对面,同样是个套间儿,因着一个人住,倒是宽敞的很。

    这晚桃朔白又随何书桓和杜飞出门,他们要去采访大上海的秦五爷。

    到了大上海,竟是客似云来,十分热闹。原来大上海来了个白玫瑰,青春清纯,歌声悦耳,恰好今天是白玫瑰第一次登台,秦五爷邀请了几位大人物前来捧场。桃朔白三人来的有些晚,勉强在角落里寻了张桌子。

    使者送上酒单:“请问三位先生喝点儿什么?”

    单子是递在桃朔白手中的,他翻开看了一眼,按照当前上海的物价来说,这单子上的东西都称得上天价了。他一边将单子递给何书桓,一边询问:“三杯红酒?”

    “就三杯红酒吧。”何书桓扫了一眼,红酒价格虽贵,但在这单子上价格还算低的。

    杜飞只顾得四处看热闹,这时候才随手看到红酒的价格,当即就跳了起来:“一杯就要五块钱,打劫呀!”

    杜飞老家在安徽,家里是开杂货铺的,家境寻常,家里虽不用他寄钱养活,但也不能像陆尓豪和何书桓一样从家里得到经济援助。他现在只是报社的实习记者,别看和正式记者只有两字之差,月薪待遇却差的很远,再加上他时常弄坏相机,闯祸,赔偿维修的费用也很高,又有每月分摊的房租水费,以及吃饭穿衣应酬等开销,这五块钱着实是了不得,快赶上他半个月的工资了,不怪他如此大惊小怪。

    杜飞的声音引来很多人侧目,何书桓赶紧拉他坐下:“我请客!今晚不论点什么,我都请客。你快别喊了,好像我们是土包子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早说嘛!”杜飞松了口气,又对桃朔白笑道:“不用跟书桓客气,他口袋里有钱,吃不穷的。唉,我就不行了,工资又花光了。等下个月一发薪水,我请你们吃饭!”

    桃朔白的注意力却在别处。

    从刚才起,他就发现有一双眼睛一直盯在这里,不是因为杜飞的叫喊,而是他们一来就被盯住了。虽然那人也打量了何书桓与杜飞,却更多的将视线在他身上停留,探究疑惑之意十分明显。

    桃朔白的眼睛很好用,穿过人群晃动的舞厅,在角落的暗影里站着个身量很高的男人,一双眼睛锐利如鹰,身体斜靠在墙上,看似慵懒,却是一只蛰伏不动的豹子,有任何风吹草动,他便会迅疾应对。男人穿着西裤,上身只是件黑衬衫,袖子卷到胳膊肘处,指间夹着香烟,烟雾弥漫中,那张脸很年轻,不会超过二十二三岁,眉目英挺,五官俊朗,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。

    异魂!

    如此一来,对方盯住作为主角的何书桓杜飞,并对自己的存在猜疑,也就说得通了。但是,他总觉得远非如此,一时心里说不上来,他怀疑对方可能是君实。

    这时台上演唱正式开始,何书桓发现白玫瑰竟是那天雨夜遇到的女孩子,一个浑身是故事的女孩子。一曲结束,何书桓就跑到后台去找白玫瑰,杜飞下意识的就要跟过去。

    “你就不要去了。”桃朔白想到杜飞一打架总是挨打的份儿,就拦住他,反正何书桓身手好,即便打不过,也能舌灿莲花赢得秦五爷的欣赏,实在不必过多担心。

    杜飞以为他是暗示不要打搅何书桓追求女孩子,了然一笑,兴头上来,突然问他:“朔白,你有没有女朋友?”

    桃朔白摇头。

    “那喜欢的女孩子呢?”杜飞又问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吧?”在杜飞的眼里,桃朔白比何书桓还要出众,怎么可能没女朋友?唯一的解释,他眼光太高。杜飞叹口气,有些甜蜜又有些苦恼的说:“我看书桓被那个白玫瑰迷住了,从第一次遇到人家就念念不忘,我却是被如萍迷住了,不知道如萍会不会喜欢我。”

    “好事多磨。”若是没意外,杜飞和陆如萍经历一番波折,结局还算圆满。

    突然,那个暗影里的男人走了出来,并朝两人的位置而来。

    杜飞也发现了,却是惊叹:“这人好高!有一米九吧?”

    走来的人虽然没有一米九,却是一米八七,加上他身形劲瘦修长,走动利落带风,是个练家子,精气神与常人不同,舞厅这么多人,灯光又昏暗,但他一动,舞厅内的人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。

    “小五爷!”不少熟客都认识这人,纷纷打招呼。

    杜飞听到别人喊“小五爷”,恍然大悟:“听说秦五爷有个义子,自小收养的,在秦家兄弟里最小,排行第五,叫秦风。秦风帮着秦五爷打理生意,很有手腕,也很得秦五爷信重,外面便称他‘小五爷’。原本呀,我和书桓还打算曝一曝这个小五爷的风流韵事,谁知道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,人家竟然是复旦大学的高材生,还去英国留过学,感情史更是干净的不得了。你说说,这样的人不是怪物是什么?”

    桃朔白扯了杜飞一把,人家正主都走到跟前了,还在说。

    “两位在谈论我?”秦风往空位一坐,浑身散发着一种冷硬气场,极具压迫力。

    桃朔白倒是不惧,常人就会感觉到,杜飞已经是正襟危坐,生怕对方翻脸。

    “小五爷有何指教?”桃朔白有心查证对方身份,便开了口。

    秦风朝后台的方向指了指:“刚才你们的朋友去了后台,惹了点儿麻烦。你们是记者?”

    “是,我们是申报的记者,本来是想采访秦五爷的。”杜飞说着站了起来,他担心何书桓的处境。

    秦风善解人意的说道:“你朋友没事,就是太爱管闲事,不过这种手段追孩子倒是很有用。”

    秦风的嗓音醇厚,带着磁性,是很好听的男低音。一句话被他不缓不慢的讲出来,似乎平平常常,但杜飞总觉得听出去了讥诮的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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