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不疯魔不成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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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她好像是,之前被打了一巴掌。”
有人认出女孩来,正是那个被秦水打脸,而后对他由恨生爱的那位姑娘。
秦水也感到很意外,怎么是她?
我对自己的演技很自信,也丝毫不怀疑自己的魅力,可还没自信到短短几秒钟就会让人爱上我,难道说,女孩在之前就对自己一见钟情?
如果不是这样,女孩应该不至于加入我们吧?这时候,全世界都在看我的笑话,如果不是因为爱,谁会站出来让人千夫所指?
“我叫叶雨琪,”女孩说出了自己的名字,接着乖乖的站在了秦水身边,又小声道:“我也是大一生,和你一个学校的,我的三围是……”
秦水眼瞳紧缩,姑娘你刚认识就告诉我三围,你爸妈知道吗?这是要玩火么,有些惊异的看着叶雨琪,打了个哈哈:“欢迎加入我们,你不会后悔今天作出的决定。”
“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孩,爸爸妈妈都把我当宝贝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,其实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我真正的想法……”叶雨琪依旧在自顾自说,尽情的表达着自己的心意,这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情感。
“有很多的男孩子追求我,但我一个也看不上,他们虚伪、浮夸的情话骗傻子都不相信,只有你是真实的,你的眼睛似乎可以看到我的心里去,你的泪水……”
叶雨琪越说越激动,女孩的眼睛直盯盯的注视着秦水,活脱脱的就是一个神级的痴女,为爱而生,为爱而活,为爱而死。
女孩的目光灼灼如实质,秦水只感觉到浑身都快要被这股热力烧焦,这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。
诚心而言,秦水之前真的只是在演戏,在装逼,并不是他故意要去装逼,而是他确实在很认真的去研究演员这个职业,也非常的喜欢表演,在很多特定的场景下,会自然而然的去演戏。
其实每个人都是演员,人生就是个大舞台,大部分的人只能去扮演好自己,小部分的人可以做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,在生活中无往而不利,这些人一般都会收获极大的利益,取得很高的地位。
只有极少部分的人是在用生命和灵魂去表演,宇宙变化无常,人生千姿百态,这些人无时无刻都在尽己所能,做到最好,甚至有些时候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,只求本心,热血沸腾,超凡脱俗。
秦水眼神有些歉疚的看着叶雨琪,黯然道:“你的这份感情让我很荣幸,但注定是没有结果的,我并不喜欢你。”
女追男,隔层纱,常人若是遇到这种美女倒贴的美事,早就喜形于色,甚者欣喜若狂,可秦水却狠心拒绝,可最让人感到神奇的是,他说这些话时不会让人觉得讨厌,有的只是感同身受的怅然若失。
“妖孽!这家伙是妖孽。”所有人心中都在狂吼,看向秦水的目光如同凝成实质的长矛,“混蛋,又在装逼,尼玛的是不装逼会死星人吗?”
人家美女主动送上门来献身,你丫裤子都脱了却说我不爱你,这特么让我们这些凡人怎么活?
“他虽然是个疯子,可那黯然的眼神真的好销魂,我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他了。”
“小白脸有千万万,可我独恋你一人,不是每一个小白脸都有神的气质。”
“虽然心中很不愿承认,但我发现他真的越看越迷人,由内而外,散发出柔和、坚韧……”
龙傲天耳朵再次听到围观女性的赞美,只是主角变成了秦水,让他觉着异样的刺耳,同样是夸赞男性,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,简直是不能相提并论啊。
十二岁的时候,龙傲天有了形象外表这个概念后,就被诸如帅、好帅、极品帅哥、帅死啦这些词汇包裹,实话说,这些并不足矣让他的虚荣心得到满足,听多了后,他都有些腻歪了。
而今天,他见到了另一个男性被‘销魂、神的气质、迷人、柔和、坚韧’这些词汇淹没,心中的挫败与嫉妒前所未有的强烈。
这会儿秦水可没空在乎龙傲天的想法,他是真心不想和叶雨琪有什么感情纠葛,被这种李莫愁类型的女人爱上,绝逼会伤身伤神、伤到玉石俱焚、两败俱伤。
“我知道,”叶雨琪的回答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,“你不爱我,我当然知道,我也不需要你爱我,因为你征服了我的心,成为了我的信仰,是我眼中唯一的神,所以我爱你和你没关系。”
“……”所有人都懵逼了,开始怀疑现实。
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像某首歌里的歌词呢,原本是一种卑微的爱,为何在叶雨琪的口中说出来,却显得无比的强大。
秦水发现自己还是小瞧了眼前的女孩,她有着一颗远超常人的强大心脏,意志更是无比的坚定,心中的信念之火如喷涌的地壳熔岩。
“其实,我和你是同一类人,”叶雨琪又开口了,她俏丽的脸蛋,在太阳的照耀下,闪亮的让人无法直视,“不疯魔不成活。”
不疯魔不成活!
秦水怔住了,他从来没想过,自己是什么样的人,直到听了叶雨琪口中说出来的这几个字,才意识到,原来自己真的是一个疯狂的人。
得到了运道天秤的我,完全可以闷声发大财暗中提升自身实力,或者穿越到各种世界打怪升级,这些运道天秤完全可以轻易办到,可自己想要做的却是……改变世界。
我为什么要凑足十个人呢,地球上多出了九个绝世高手,会造成何等轰动和未知的后果,这必然会颠覆世界,改变全地球人类的认知观。
因为什么呢。
或许是生为一个地球人,对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有着特殊的情感,对同在这片蓝天下的人们抱着深深的期望,愿人人如神、无所不能。
没错!
愿人人如神,无所不能。
“我果然是个疯子,”秦水的心中暗叹,摇了摇头,“这种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情,却是我真正的梦想。”
“不过,”秦水又轻轻的点了点头,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才具有挑战性呀,一味模仿,因循守旧,怎会有惊喜,如何能创新?”
若敢为天下先,必能人所不能。
第一个尝百草的神农被当时的人骂作疯子,第一个开头颅的华佗被当时的人骂作疯子,第一个说地球是球体的人被当时的人骂疯子,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当时的人骂作疯子,第一个……古今疯子如此多,加我一个又何妨?
“她好像是,之前被打了一巴掌。”
有人认出女孩来,正是那个被秦水打脸,而后对他由恨生爱的那位姑娘。
秦水也感到很意外,怎么是她?
我对自己的演技很自信,也丝毫不怀疑自己的魅力,可还没自信到短短几秒钟就会让人爱上我,难道说,女孩在之前就对自己一见钟情?
如果不是这样,女孩应该不至于加入我们吧?这时候,全世界都在看我的笑话,如果不是因为爱,谁会站出来让人千夫所指?
“我叫叶雨琪,”女孩说出了自己的名字,接着乖乖的站在了秦水身边,又小声道:“我也是大一生,和你一个学校的,我的三围是……”
秦水眼瞳紧缩,姑娘你刚认识就告诉我三围,你爸妈知道吗?这是要玩火么,有些惊异的看着叶雨琪,打了个哈哈:“欢迎加入我们,你不会后悔今天作出的决定。”
“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孩,爸爸妈妈都把我当宝贝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,其实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我真正的想法……”叶雨琪依旧在自顾自说,尽情的表达着自己的心意,这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情感。
“有很多的男孩子追求我,但我一个也看不上,他们虚伪、浮夸的情话骗傻子都不相信,只有你是真实的,你的眼睛似乎可以看到我的心里去,你的泪水……”
叶雨琪越说越激动,女孩的眼睛直盯盯的注视着秦水,活脱脱的就是一个神级的痴女,为爱而生,为爱而活,为爱而死。
女孩的目光灼灼如实质,秦水只感觉到浑身都快要被这股热力烧焦,这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。
诚心而言,秦水之前真的只是在演戏,在装逼,并不是他故意要去装逼,而是他确实在很认真的去研究演员这个职业,也非常的喜欢表演,在很多特定的场景下,会自然而然的去演戏。
其实每个人都是演员,人生就是个大舞台,大部分的人只能去扮演好自己,小部分的人可以做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,在生活中无往而不利,这些人一般都会收获极大的利益,取得很高的地位。
只有极少部分的人是在用生命和灵魂去表演,宇宙变化无常,人生千姿百态,这些人无时无刻都在尽己所能,做到最好,甚至有些时候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,只求本心,热血沸腾,超凡脱俗。
秦水眼神有些歉疚的看着叶雨琪,黯然道:“你的这份感情让我很荣幸,但注定是没有结果的,我并不喜欢你。”
女追男,隔层纱,常人若是遇到这种美女倒贴的美事,早就喜形于色,甚者欣喜若狂,可秦水却狠心拒绝,可最让人感到神奇的是,他说这些话时不会让人觉得讨厌,有的只是感同身受的怅然若失。
“妖孽!这家伙是妖孽。”所有人心中都在狂吼,看向秦水的目光如同凝成实质的长矛,“混蛋,又在装逼,尼玛的是不装逼会死星人吗?”
人家美女主动送上门来献身,你丫裤子都脱了却说我不爱你,这特么让我们这些凡人怎么活?
“他虽然是个疯子,可那黯然的眼神真的好销魂,我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他了。”
“小白脸有千万万,可我独恋你一人,不是每一个小白脸都有神的气质。”
“虽然心中很不愿承认,但我发现他真的越看越迷人,由内而外,散发出柔和、坚韧……”
龙傲天耳朵再次听到围观女性的赞美,只是主角变成了秦水,让他觉着异样的刺耳,同样是夸赞男性,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,简直是不能相提并论啊。
十二岁的时候,龙傲天有了形象外表这个概念后,就被诸如帅、好帅、极品帅哥、帅死啦这些词汇包裹,实话说,这些并不足矣让他的虚荣心得到满足,听多了后,他都有些腻歪了。
而今天,他见到了另一个男性被‘销魂、神的气质、迷人、柔和、坚韧’这些词汇淹没,心中的挫败与嫉妒前所未有的强烈。
这会儿秦水可没空在乎龙傲天的想法,他是真心不想和叶雨琪有什么感情纠葛,被这种李莫愁类型的女人爱上,绝逼会伤身伤神、伤到玉石俱焚、两败俱伤。
“我知道,”叶雨琪的回答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,“你不爱我,我当然知道,我也不需要你爱我,因为你征服了我的心,成为了我的信仰,是我眼中唯一的神,所以我爱你和你没关系。”
“……”所有人都懵逼了,开始怀疑现实。
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像某首歌里的歌词呢,原本是一种卑微的爱,为何在叶雨琪的口中说出来,却显得无比的强大。
秦水发现自己还是小瞧了眼前的女孩,她有着一颗远超常人的强大心脏,意志更是无比的坚定,心中的信念之火如喷涌的地壳熔岩。
“其实,我和你是同一类人,”叶雨琪又开口了,她俏丽的脸蛋,在太阳的照耀下,闪亮的让人无法直视,“不疯魔不成活。”
不疯魔不成活!
秦水怔住了,他从来没想过,自己是什么样的人,直到听了叶雨琪口中说出来的这几个字,才意识到,原来自己真的是一个疯狂的人。
得到了运道天秤的我,完全可以闷声发大财暗中提升自身实力,或者穿越到各种世界打怪升级,这些运道天秤完全可以轻易办到,可自己想要做的却是……改变世界。
我为什么要凑足十个人呢,地球上多出了九个绝世高手,会造成何等轰动和未知的后果,这必然会颠覆世界,改变全地球人类的认知观。
因为什么呢。
或许是生为一个地球人,对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有着特殊的情感,对同在这片蓝天下的人们抱着深深的期望,愿人人如神、无所不能。
没错!
愿人人如神,无所不能。
“我果然是个疯子,”秦水的心中暗叹,摇了摇头,“这种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情,却是我真正的梦想。”
“不过,”秦水又轻轻的点了点头,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才具有挑战性呀,一味模仿,因循守旧,怎会有惊喜,如何能创新?”
若敢为天下先,必能人所不能。
第一个尝百草的神农被当时的人骂作疯子,第一个开头颅的华佗被当时的人骂作疯子,第一个说地球是球体的人被当时的人骂疯子,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当时的人骂作疯子,第一个……古今疯子如此多,加我一个又何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