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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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快看,那是飞刀耶,小李飞刀,酷毙了有木有。”
“是用内力凝结成的吧,和真的一样哎!”
刘王散发出的锋芒一闪即逝,可手中的飞刀足矣让人知道,他已经练成了绝世武学小李飞刀,成为了地球上第二个绝世高手。
和烈火神拳比起来,两种绝世武学中较为有名的自然是小李飞刀,大家看过电视剧的应该知道,李寻欢从不轻易出手,但一出手的话便是‘小李飞刀,例无虚发’了,如入神佛之境,玄奇的教人叹为观止。
至于烈火神拳由名字便可知,此功必然是暴动如火,也难怪唐火儿刚刚练成的时候会闹出那么大的动静,而刘王练成小李飞刀却是在无声无息中。
“我去,”艾波看着刘王手中内力凝成的飞刀,瞪眼道:“刘王,你这是真的练成了小李飞刀啊,也太快了吧。”
“怪我咯,”刘王扬了扬手中的线装烂书,“这本小李飞刀就那么三页纸,我刚拿到手里还心里咯噔一下,不会就我一个人的是假货,幸好看完后竟然真的像是在梦中苦练了几十年的飞刀,回神过来才发现自己已经练成,身体中还有了一股股的气流,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内力了。”
说着,刘王看了一眼龙傲天,接着道:“我刚感觉到体内的内力,就听到了你们在说什么决斗,心念一动之间,内力竟然透出了手掌,无比自然的凝结成了飞刀,像是一种本能、潜意识……”
“好了,不说这些,”刘王洒然一笑,再次看向了龙傲天,表情变得无比的严正,“我记得好像之前你刚来就挑衅水哥,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有什么矛盾,这些对于我并不重要,但我要告诉你一点的就是,水哥永远是我刘王的兄弟,在我的心中他是个神奇的人,谁若是敢冒犯他或是不敬,我刘王哪怕是拼了命也会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。”
秦水没有插话,静等刘王说完后,一脸悠然的看向龙傲天,嘿嘿嘿,小子你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,竟敢和我决斗,真是不知天高地厚。
对于刘王的态度,秦水非常的满意,虽然在他的想法中认为几人是值得信赖的,但是一切远不如真实发生来的更安心。
知人知面不知心,这句话从古至今都是通用的。
秦水是不会读心术的,但却可以设计剧本和情节,让别人在不经意间袒露出心声来,这并不是无耻和心机,而是人活着必须要掌握的一种技能。
傻傻的一味付出不求回报,这并不能彰显出你的伟大,学习雷锋的人为什么越来越少,只因为我们付出总是看不到回报。
人在某些时候总会付出点儿什么,并不是说一定要别人回报自己,而是因为人本身就是群居动物,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是会孤独的。
交朋友,谈恋爱,等等这些人与人之间的互动,都是建立在为了让自己不寂寞这个大前提上的,这是最基本的一点,至于说什么虚荣心、自我魅力证明、金钱之类的只是顺带的。
秦水获得了运道天秤,早已注定不再是凡人,但却依旧是将自己摆在一个凡人的角度上看待生活的。
是人就必须要有自己的交际,有可以交心的朋友,有渴望去爱的女人,哪怕自己的梦想惊天动地,但这和自己是一个人并不冲突,人并不比神低贱不是么——我虽心有猛虎,却想细嗅蔷薇。
刘王的阳光帅气、风趣幽默这些固有的标签,在此时全都更换,他透出了从未显露过的深沉与阴狠。
他说的这段话,可能有些不着边际,却是足矣将心中的情感表达。
可能聪明点儿的人才会明白,当你成为绝世高手的时候,一切就不同了,刘王在练成小李飞刀的那一刻起,命运就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这儿指的变化,最直观的体现,就是身份地位。
毫不夸张也不是开玩笑,刘王练成小李飞刀的瞬间,痴迷他的人绝对比痴迷李寻欢的人还多,绝对会一跃成为震动地球全人类的超神级的存在,不是明星,却比明星更让人疯狂。
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出这点呢?
首先是现场,围观的人群已有很多青年处在失控边缘,纷纷攘攘的局面如同烈火焚烧。
接着是由网络蔓延到了全球,某些评论简直是触目惊心的:
“刘王大哥,请收下我的膝盖,教我小李飞刀好不好,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。”
“楼上的别开空头支票,刘王神人,我让我爸把我家公司卖了,给你开一家武馆,只要你愿意收下我这个徒弟。”
“一个破公司也想诱惑我家刘王老公?本少爷可是华京第一美女,我爷爷可是华国第二……建立龙组。”
“我擦,刘王还需要去建立什么狗屁的龙组么?你特么小说看多了吧?啊呸!话说你特么到底是男是女是弯还是人妖?”
虚幻终究不是现实,在现实的面前,虚幻不堪一击,可往往现实比虚幻更虚幻。
刘王学会小李飞刀的这一幕被发到网上后,人气之强竟是远远的超过了唐火儿,并不是说人们不喜欢唐火儿的烈火神拳,而是小李飞刀本身就比较的玄奇酷炫。
练剑练拳的比比皆是,耍飞刀的独此一家,自然是更加的诱人。
刘王是个聪明人,他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不同,成为了小说电影中才可能诞生的绝世高手,还普通的起来么,可他知道,这一切都是因为秦水,如果没有秦水让他过来,没有秦水告诉他会改变命运,没有秦水带给他的信任,他是绝对没有机会成为绝世高手的——清晰的认识到根本点,无疑是真正的聪明人。
听到刘王的这番话,曹动和艾波反应也不慢,虽然两人一个有点直来直去,另外一个则是表面憨厚和善,但两人都不是笨蛋。
“没错!”艾波大声吼叫着,恶狠狠的瞪着龙傲天,如同要杀人,“水哥是我艾波永远的老大,我只服他一个人,你敢和水哥放肆,我就算死也要干掉你。”
“我擦,”曹动心中暗骂艾波,又特么被你这厮抢先了,你们把话都说完让我说什么呀,不过,他曹动也不是省油的灯,照样撂下了这么一句话:“我曹动今天发誓,谁都伤不了水哥的一根汗毛,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。”
为什么三人都会提到拼命、死和尸体这些字眼,只因为这几个字眼就是他们想到的最能体现自己立场和决心的话。
三人加上秦水共有四个,却只有三人成为绝世高手,唯独秦水一人无缘,这是三人对秦水的一种誓言——作为兄弟的誓言,生死与共。
“快看,那是飞刀耶,小李飞刀,酷毙了有木有。”
“是用内力凝结成的吧,和真的一样哎!”
刘王散发出的锋芒一闪即逝,可手中的飞刀足矣让人知道,他已经练成了绝世武学小李飞刀,成为了地球上第二个绝世高手。
和烈火神拳比起来,两种绝世武学中较为有名的自然是小李飞刀,大家看过电视剧的应该知道,李寻欢从不轻易出手,但一出手的话便是‘小李飞刀,例无虚发’了,如入神佛之境,玄奇的教人叹为观止。
至于烈火神拳由名字便可知,此功必然是暴动如火,也难怪唐火儿刚刚练成的时候会闹出那么大的动静,而刘王练成小李飞刀却是在无声无息中。
“我去,”艾波看着刘王手中内力凝成的飞刀,瞪眼道:“刘王,你这是真的练成了小李飞刀啊,也太快了吧。”
“怪我咯,”刘王扬了扬手中的线装烂书,“这本小李飞刀就那么三页纸,我刚拿到手里还心里咯噔一下,不会就我一个人的是假货,幸好看完后竟然真的像是在梦中苦练了几十年的飞刀,回神过来才发现自己已经练成,身体中还有了一股股的气流,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内力了。”
说着,刘王看了一眼龙傲天,接着道:“我刚感觉到体内的内力,就听到了你们在说什么决斗,心念一动之间,内力竟然透出了手掌,无比自然的凝结成了飞刀,像是一种本能、潜意识……”
“好了,不说这些,”刘王洒然一笑,再次看向了龙傲天,表情变得无比的严正,“我记得好像之前你刚来就挑衅水哥,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有什么矛盾,这些对于我并不重要,但我要告诉你一点的就是,水哥永远是我刘王的兄弟,在我的心中他是个神奇的人,谁若是敢冒犯他或是不敬,我刘王哪怕是拼了命也会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。”
秦水没有插话,静等刘王说完后,一脸悠然的看向龙傲天,嘿嘿嘿,小子你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,竟敢和我决斗,真是不知天高地厚。
对于刘王的态度,秦水非常的满意,虽然在他的想法中认为几人是值得信赖的,但是一切远不如真实发生来的更安心。
知人知面不知心,这句话从古至今都是通用的。
秦水是不会读心术的,但却可以设计剧本和情节,让别人在不经意间袒露出心声来,这并不是无耻和心机,而是人活着必须要掌握的一种技能。
傻傻的一味付出不求回报,这并不能彰显出你的伟大,学习雷锋的人为什么越来越少,只因为我们付出总是看不到回报。
人在某些时候总会付出点儿什么,并不是说一定要别人回报自己,而是因为人本身就是群居动物,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是会孤独的。
交朋友,谈恋爱,等等这些人与人之间的互动,都是建立在为了让自己不寂寞这个大前提上的,这是最基本的一点,至于说什么虚荣心、自我魅力证明、金钱之类的只是顺带的。
秦水获得了运道天秤,早已注定不再是凡人,但却依旧是将自己摆在一个凡人的角度上看待生活的。
是人就必须要有自己的交际,有可以交心的朋友,有渴望去爱的女人,哪怕自己的梦想惊天动地,但这和自己是一个人并不冲突,人并不比神低贱不是么——我虽心有猛虎,却想细嗅蔷薇。
刘王的阳光帅气、风趣幽默这些固有的标签,在此时全都更换,他透出了从未显露过的深沉与阴狠。
他说的这段话,可能有些不着边际,却是足矣将心中的情感表达。
可能聪明点儿的人才会明白,当你成为绝世高手的时候,一切就不同了,刘王在练成小李飞刀的那一刻起,命运就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这儿指的变化,最直观的体现,就是身份地位。
毫不夸张也不是开玩笑,刘王练成小李飞刀的瞬间,痴迷他的人绝对比痴迷李寻欢的人还多,绝对会一跃成为震动地球全人类的超神级的存在,不是明星,却比明星更让人疯狂。
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出这点呢?
首先是现场,围观的人群已有很多青年处在失控边缘,纷纷攘攘的局面如同烈火焚烧。
接着是由网络蔓延到了全球,某些评论简直是触目惊心的:
“刘王大哥,请收下我的膝盖,教我小李飞刀好不好,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。”
“楼上的别开空头支票,刘王神人,我让我爸把我家公司卖了,给你开一家武馆,只要你愿意收下我这个徒弟。”
“一个破公司也想诱惑我家刘王老公?本少爷可是华京第一美女,我爷爷可是华国第二……建立龙组。”
“我擦,刘王还需要去建立什么狗屁的龙组么?你特么小说看多了吧?啊呸!话说你特么到底是男是女是弯还是人妖?”
虚幻终究不是现实,在现实的面前,虚幻不堪一击,可往往现实比虚幻更虚幻。
刘王学会小李飞刀的这一幕被发到网上后,人气之强竟是远远的超过了唐火儿,并不是说人们不喜欢唐火儿的烈火神拳,而是小李飞刀本身就比较的玄奇酷炫。
练剑练拳的比比皆是,耍飞刀的独此一家,自然是更加的诱人。
刘王是个聪明人,他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不同,成为了小说电影中才可能诞生的绝世高手,还普通的起来么,可他知道,这一切都是因为秦水,如果没有秦水让他过来,没有秦水告诉他会改变命运,没有秦水带给他的信任,他是绝对没有机会成为绝世高手的——清晰的认识到根本点,无疑是真正的聪明人。
听到刘王的这番话,曹动和艾波反应也不慢,虽然两人一个有点直来直去,另外一个则是表面憨厚和善,但两人都不是笨蛋。
“没错!”艾波大声吼叫着,恶狠狠的瞪着龙傲天,如同要杀人,“水哥是我艾波永远的老大,我只服他一个人,你敢和水哥放肆,我就算死也要干掉你。”
“我擦,”曹动心中暗骂艾波,又特么被你这厮抢先了,你们把话都说完让我说什么呀,不过,他曹动也不是省油的灯,照样撂下了这么一句话:“我曹动今天发誓,谁都伤不了水哥的一根汗毛,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。”
为什么三人都会提到拼命、死和尸体这些字眼,只因为这几个字眼就是他们想到的最能体现自己立场和决心的话。
三人加上秦水共有四个,却只有三人成为绝世高手,唯独秦水一人无缘,这是三人对秦水的一种誓言——作为兄弟的誓言,生死与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