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财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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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鲜衣怒马的随从跑在前面,冲散人群,从街口飞奔而来。随从后面跟着两辆金光闪闪的四驾马车,车身全都渡了金,连车棚上的流苏软盖都是用铂金做成的。就连驾车的白马都穿着金马甲、戴着金链子、钉着金蹄子。
正午的阳光肆意泼洒,照在马车上,反射的金光让人眼光缭乱。就因为这批不速之客突然出现,陈旧古朴的金州城在漫天金光中焕然一新,众人目不瑕接。
骏马停在街口,随从飞身下马,惊诧的人群凝神静气,自动让出通道。马车停下来,从后面那辆马车下蹦下两个容貌衣饰一模一样的少年,还有一个年轻男子。这三人鲜衣亮饰,衣衫华贵,相貌俊秀,一亮相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。
年轻男子冲沈妍走过来,很倨傲地说:“听说你福泽深厚、旺夫益亲,我家主子特意去问断缘大师,大师说你也旺主,我家主子想买下你,你开个价。”
这些人出场很气派,一定大有来头,别说仆人,就连马车都贵气逼人,他们究竟是什么人?沈妍的目光穿透人群,落到这些人的主子乘坐的马车上,被满目流光溢彩刺激,不由双眼放光,无限YY在有限脑海中飞速膨胀。
前世,她所生活的是一个病态发展、被文明糟蹋过的社会,媒介发达,炫富的二货多不胜数。因本身毫无内涵,都如泡沫一般,很快就成了过眼烟云。如此看来,那些二货们所下的本钱还是不够,应该向金车里的主子学习。
平慕轩重咳两声,打断沈妍的沉思,“想什么呢?没听到有人跟你说话吗?”
“我……”
沈妍不知该如何答复,她刚答应给平家做童养媳,一个富贵奢华的买主就从天而降。新买主很强势,看样子志在必得,而平家常居金州,平慕轩又是很刁钻的人,肯定不服。这场仗一不小心就会擦枪走火,她很有可能会成为炮灰。
年轻男子很不耐烦,“你快开价,一万两金子之内,不用跟我家主子商量。”
“什么?”沈妍的眼底升起两簇小火苗,越烧越旺,双腿不由发软。
一万两金子相当于十万两银子,一两银子大概值她前世的一千块钱,也就是说十万两银子等于一个亿人民币。这个时空的消费水准和她前世差不多,要是有十万两银子,他们母子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,沈妍真的不敢想。
平慕轩狠剜了沈妍一眼,斥呵:“快告诉他们,你是我媳妇,童养媳。”
小弟,良禽择木而栖,你懂不懂?谁说我是你媳妇?婚书呢?聘礼呢?沈妍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高喊反驳,支持她弃平家,向金贵的主子投诚。而另一个声音也在不停提醒她见异思迁没有好结果,这金光贵气很可能是幻觉,来考验她的。
“她是你媳妇?”年轻男子转向沈妍,呲鼻问:“你怎么不早说?”
“我……”沈妍犹豫不决,不知道该怎么说,她的伶牙俐齿、慧黠心思似乎都僵化迟钝了。她很清楚再僵持下去,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人就是她。
一个大汉见他们几方僵持,挤出人群,冲年轻男子喊道:“兄弟,你们那么有钱,马车一路上撞伤了好多人,你们怎么不说赔偿银子呀!”
“不要倚仗你们有金有银就在金州城横行霸道,金州人热情好客,但也不能任人宰割。你们撞伤了路人,先赔偿银子,再谈其它的事。”
平慕轩很会见机说话,他此言一出,立刻得到众人的响应。问价的年轻男子和双胞胎少年不堪人群的呵骂驱赶,赶紧向主子的马车退去,人群也涌了过去。
“金丝、金线,洒。”一个略带嘶哑的懒洋洋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来。
“是,主子。”
马车里下来两个少女,容貌装饰完全一样,应该也是双胞胎。她们从车里抬出一个沉甸甸的金盆,盆里装满花生米大小的金豆子,顿时吸引了众人的眼球。
金丝拿出一个锦盒,抓了几把金豆子装进去,让两个随从送给被车马撞伤的路人。金线一手抓了一把金豆,向人群中洒去,金丝也过来抛洒金豆。两少女年纪不大,力气却不小,一抬手,金豆就扔出去几丈远。
众人反映过来,轰隆一声,就如潮水一般向金豆落下的地方涌去。金丝和金线洒金豆不停变换方向,人群被金子支配得昏头转向,街口乱成了一锅粥。
几把金豆朝沈妍的方向洒来,沈妍反映很快,身体又娇小灵活。她快速挤进人群,不惜受胯下之辱,两只小手齐出动,抓拾地上的金豆。六颗金豆抓在手里,她挤出人群,喜笑颜开,这些金豆有五六钱重,发财了。
平慕轩那张比锅底还黑的冷脸突然呈现,眼角眉稍挂满蔑视,沈妍脸上的笑容变得不自然。少妇和孙嬷嬷也一脸惊诧看着她,她的笑容就慢慢僵滞在脸上了。
“敢问天下人谁不喜欢金子?为什么是人都会见钱眼开?”一个淡漠忧郁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来,没故做嘶哑,倒有几分稚气,可见车中主人年纪不大。
“那不是废话吗?若不是人有贪心,怎么会被你这种人左右?”平慕轩义正言辞,飞快地把自己打造成威武不屈、富贵不淫的高风亮节之士。
“是被钱左右。”
车帘掀起,一座移动的金库呈现众人眼前,对眼球的杀伤力不亚于最强烈的X光。主人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,他头戴紫金镶玉冠,脚踩鎏金缀珠鞋,身上是一件镶金边、绣金花的金色长袍,腰上的金丝腰带镶满五颜六色的宝石。他眉眼俊美,贵气天成,浑身上下除了五官,没有一处不戴金镶钻。
“在下姓金名财神,金丝金线金砖金条都是我的仆人,我们的名字好听吗?”
沈妍和平慕轩没有沟通就达成了共识,他俩同时以同样的姿势冲金财神撇了撇嘴。金财神很受打击,他一手支起额头,一手搭在腰上,抬眼望天,满脸忧愁。
“主子,你要生气,杀人打人都行,千万别忧郁,多愁伤身哪!”
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四十五度的明媚的忧伤,真长见识了,原来人吃撑了还可以这么表现。沈妍实在忍俊不住,抱着肚子放声大笑,这下子可惹恼了金财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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妞们==撞财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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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鲜衣怒马的随从跑在前面,冲散人群,从街口飞奔而来。随从后面跟着两辆金光闪闪的四驾马车,车身全都渡了金,连车棚上的流苏软盖都是用铂金做成的。就连驾车的白马都穿着金马甲、戴着金链子、钉着金蹄子。
正午的阳光肆意泼洒,照在马车上,反射的金光让人眼光缭乱。就因为这批不速之客突然出现,陈旧古朴的金州城在漫天金光中焕然一新,众人目不瑕接。
骏马停在街口,随从飞身下马,惊诧的人群凝神静气,自动让出通道。马车停下来,从后面那辆马车下蹦下两个容貌衣饰一模一样的少年,还有一个年轻男子。这三人鲜衣亮饰,衣衫华贵,相貌俊秀,一亮相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。
年轻男子冲沈妍走过来,很倨傲地说:“听说你福泽深厚、旺夫益亲,我家主子特意去问断缘大师,大师说你也旺主,我家主子想买下你,你开个价。”
这些人出场很气派,一定大有来头,别说仆人,就连马车都贵气逼人,他们究竟是什么人?沈妍的目光穿透人群,落到这些人的主子乘坐的马车上,被满目流光溢彩刺激,不由双眼放光,无限YY在有限脑海中飞速膨胀。
前世,她所生活的是一个病态发展、被文明糟蹋过的社会,媒介发达,炫富的二货多不胜数。因本身毫无内涵,都如泡沫一般,很快就成了过眼烟云。如此看来,那些二货们所下的本钱还是不够,应该向金车里的主子学习。
平慕轩重咳两声,打断沈妍的沉思,“想什么呢?没听到有人跟你说话吗?”
“我……”
沈妍不知该如何答复,她刚答应给平家做童养媳,一个富贵奢华的买主就从天而降。新买主很强势,看样子志在必得,而平家常居金州,平慕轩又是很刁钻的人,肯定不服。这场仗一不小心就会擦枪走火,她很有可能会成为炮灰。
年轻男子很不耐烦,“你快开价,一万两金子之内,不用跟我家主子商量。”
“什么?”沈妍的眼底升起两簇小火苗,越烧越旺,双腿不由发软。
一万两金子相当于十万两银子,一两银子大概值她前世的一千块钱,也就是说十万两银子等于一个亿人民币。这个时空的消费水准和她前世差不多,要是有十万两银子,他们母子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,沈妍真的不敢想。
平慕轩狠剜了沈妍一眼,斥呵:“快告诉他们,你是我媳妇,童养媳。”
小弟,良禽择木而栖,你懂不懂?谁说我是你媳妇?婚书呢?聘礼呢?沈妍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高喊反驳,支持她弃平家,向金贵的主子投诚。而另一个声音也在不停提醒她见异思迁没有好结果,这金光贵气很可能是幻觉,来考验她的。
“她是你媳妇?”年轻男子转向沈妍,呲鼻问:“你怎么不早说?”
“我……”沈妍犹豫不决,不知道该怎么说,她的伶牙俐齿、慧黠心思似乎都僵化迟钝了。她很清楚再僵持下去,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人就是她。
一个大汉见他们几方僵持,挤出人群,冲年轻男子喊道:“兄弟,你们那么有钱,马车一路上撞伤了好多人,你们怎么不说赔偿银子呀!”
“不要倚仗你们有金有银就在金州城横行霸道,金州人热情好客,但也不能任人宰割。你们撞伤了路人,先赔偿银子,再谈其它的事。”
平慕轩很会见机说话,他此言一出,立刻得到众人的响应。问价的年轻男子和双胞胎少年不堪人群的呵骂驱赶,赶紧向主子的马车退去,人群也涌了过去。
“金丝、金线,洒。”一个略带嘶哑的懒洋洋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来。
“是,主子。”
马车里下来两个少女,容貌装饰完全一样,应该也是双胞胎。她们从车里抬出一个沉甸甸的金盆,盆里装满花生米大小的金豆子,顿时吸引了众人的眼球。
金丝拿出一个锦盒,抓了几把金豆子装进去,让两个随从送给被车马撞伤的路人。金线一手抓了一把金豆,向人群中洒去,金丝也过来抛洒金豆。两少女年纪不大,力气却不小,一抬手,金豆就扔出去几丈远。
众人反映过来,轰隆一声,就如潮水一般向金豆落下的地方涌去。金丝和金线洒金豆不停变换方向,人群被金子支配得昏头转向,街口乱成了一锅粥。
几把金豆朝沈妍的方向洒来,沈妍反映很快,身体又娇小灵活。她快速挤进人群,不惜受胯下之辱,两只小手齐出动,抓拾地上的金豆。六颗金豆抓在手里,她挤出人群,喜笑颜开,这些金豆有五六钱重,发财了。
平慕轩那张比锅底还黑的冷脸突然呈现,眼角眉稍挂满蔑视,沈妍脸上的笑容变得不自然。少妇和孙嬷嬷也一脸惊诧看着她,她的笑容就慢慢僵滞在脸上了。
“敢问天下人谁不喜欢金子?为什么是人都会见钱眼开?”一个淡漠忧郁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来,没故做嘶哑,倒有几分稚气,可见车中主人年纪不大。
“那不是废话吗?若不是人有贪心,怎么会被你这种人左右?”平慕轩义正言辞,飞快地把自己打造成威武不屈、富贵不淫的高风亮节之士。
“是被钱左右。”
车帘掀起,一座移动的金库呈现众人眼前,对眼球的杀伤力不亚于最强烈的X光。主人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,他头戴紫金镶玉冠,脚踩鎏金缀珠鞋,身上是一件镶金边、绣金花的金色长袍,腰上的金丝腰带镶满五颜六色的宝石。他眉眼俊美,贵气天成,浑身上下除了五官,没有一处不戴金镶钻。
“在下姓金名财神,金丝金线金砖金条都是我的仆人,我们的名字好听吗?”
沈妍和平慕轩没有沟通就达成了共识,他俩同时以同样的姿势冲金财神撇了撇嘴。金财神很受打击,他一手支起额头,一手搭在腰上,抬眼望天,满脸忧愁。
“主子,你要生气,杀人打人都行,千万别忧郁,多愁伤身哪!”
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四十五度的明媚的忧伤,真长见识了,原来人吃撑了还可以这么表现。沈妍实在忍俊不住,抱着肚子放声大笑,这下子可惹恼了金财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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