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0章 《小李飞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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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园主人大婚,算得上当地一件大事,更何况小李探花娶了万花楼的第一美人,难免有些风言风语。婚宴当天,宾客盈门,大多是当地之人。李寻欢到底只是为做戏,根本不是真心娶亲,因此并未给远处的亲友下帖子。

    新婚当夜,一对新人各自独睡。

    翌日一早,凌攸彤打叠起精神,只因今日要见龙啸云和林诗音。她需要确定,到底变故出了哪里,为何林诗音没有嫁给龙啸云?

    在外人面前,李寻欢还是要做出一番姿态,因此他与林仙儿联袂而来时,男子英俊潇洒,女子妩媚娇俏,当真是一对璧人。

    堂中只有龙啸云在座,见新人来了,正欲再去请林诗音,林诗音已经到了。

    今日这样的场合,林舒雅岂会缺席那不是被林仙儿彻底打败了么。所以林舒雅不仅来了,且精心打扮过,一身紫色衣裙,几根玉簪,淡淡描了眉眼,已是极清丽,极婉转,硬生生将一身红裙的新妇给比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诗音。”龙啸云眼睛一亮,看着她近日消减的容颜又心疼不已,心里也就越发恼恨李寻欢了。但是,龙啸云的眼睛十分毒辣,哪怕没有交谈,仅仅只打个了照面就发现那个林仙儿不简单,颇有种同道人之感,这令他幸灾乐祸的同时,又暗暗防备。

    “龙大哥。”林舒雅对着龙啸云就是面子情,神色极淡。她的眼睛一来就盯上林仙儿,哪怕再挑剔,也不得不承认林仙儿果真是个绝色美人,特别是一身朱衣罗裙,衬得这个人热烈如火,艳丽夺目。

    凌攸彤也在打量她,却是在仔细观察她的破绽,只是谁能感觉到面前这个林诗音有些异样,却一时也弄不清楚怎么回事,更不敢肯定问题就出在林诗音身上。凌攸彤在社会上爬滚长大,到底比林舒雅有城府多了,从始至终都维持着林仙儿的性子行事,并未有人察觉不对。

    林舒雅却觉得对方的眼神和笑都是在挑衅,毕竟林诗音与李寻欢指腹为婚的事知道的人不少,林仙儿岂会不清楚?她本就对林仙儿没好感,也不觉得对方对自己有善意,所以这第一次见面,她说什么都不愿落了下风。

    林舒雅轻柔一笑,仿佛从无哀愁:“恭喜表哥大婚,恭祝表哥表嫂百年好合。”她对着身边婢女摆手,婢女捧上一只乌木扁盒,打开看时,里面是一对龙凤佩。“我虽没了父母,自小寄居表哥府上,但父亲到底给我留了些东西。表哥自小照顾我,今日表哥大婚,我当所有表示。这对龙凤佩玉色上佳,雕工精湛,倒还拿得出手,便取它吉祥祝福之意,恭贺表哥大喜。”

    虽说林舒雅很不舍送出这样贵重的好东西,可林诗音到底家底儿不薄,她便舍了这点财,也不能输了气势。

    “……多谢表妹。”李寻欢看着这对龙凤佩,笑意勉强,却是硬撑着将东西接了,也没给林仙儿。

    林舒雅自然是不知道,她误打误撞送出去的东西,乃是李父当年送给林家的定礼。李寻欢并未疑心她的说辞,只以为她是故意这般说,借此场合将定礼退还。

    林舒雅来的潇洒,去的潇洒,从头到尾没表现一点伤感,却被所有人认为是故作欢笑。

    龙啸云又来到冷香小筑,不顾婢女阻拦,强行进去:“诗音!”

    “龙大哥,你这是做什么?”林舒雅不喜欢私下里见龙啸云,除了反感这人小人行径阴狠算计以外,也是对其有所畏惧,平日里能避则避。

    “诗音,我知道你心里难过,可是寻欢他已经娶了别人,你放下他吧。诗音,我愿意娶你,我会对你好,对你千倍万倍的好。你嫁给我吧!”龙啸云态度诚挚,生的也是相貌堂堂,若是换了人,少不得就要动摇。

    林舒雅却是柳眉倒竖,口气越发冷了:“龙大哥,不必同情我!哪怕我和表哥不可能了,却不代表我就没人要,需要别人可怜,我哪怕一辈子不嫁人又怎么样?”说着语气和缓,说出口的话却无法令龙啸云开心:“我感激龙大哥的恩情,但是恩情是恩情,我只当龙大哥是兄长,从无别的心思。龙大哥不必在诗音身上浪费心思,还是另寻她人吧。”

    “我有什么不好?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我?”龙啸云谋划许久,本以为就要达成目的,谁知李寻欢中计了,偏生一贯柔弱无助的林诗音却格外的固执,这令他忍不住恼怒,又忍不住心慌。

    若是,若是诗音无论如何都不肯嫁他……

    他知道,李寻欢可以退让,可以伤林诗音的心,却不会在林诗音坚持的情况下硬逼着她嫁。难道,就要这般功亏于溃么?他不甘心,不甘心啊!他到底哪里不如李寻欢?

    “龙大哥,请你出去!”林舒雅本就怕他,又见他突然情绪激动,瞧着很有几分可怖,不由得使劲儿往后缩,又唤婢女进来,又下逐客令。

    龙啸云见她如此,顿时脸涨的通红,也呆不下去,转身快步走了。

    龙啸云心情抑郁,毕竟他虽是为报复李寻欢,但对林诗音的确心有爱慕,渴望迎娶成亲,但林诗音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,甚至带着厌恶,这令他实在无法接受。哪怕李寻欢另娶她人,哪怕那两人恩恩爱爱,林诗音就是孤守小楼,不肯屈就嫁他。

    他和李寻欢究竟差在哪儿?

    这晚,他又站在小楼下望着窗上那抹灯光,眼中思谋轮转,一个又一个计策跳出来,出于对林诗音的那份爱慕,又一一压了下去。

    忽闻身后传来脚步声,扭头一看,来的竟是林仙儿。

    “龙四爷。”原本在头一回见面时,凌攸彤是随着李寻欢喊大哥的,但眼下她尊称四爷,这个称呼就说明了很多问题。

    龙啸云收敛眼中异色,笑道:“弟妹这般客气做什么,随寻欢唤我‘大哥’便是。”

    凌攸彤也不在称呼上争辩,直接略了过去,望向下楼:“相公虽然娶了我,可心中一直挂念着表妹,若表妹能早日觅得佳婿,相公也能放心不少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叹道:“流水有意,落花无情,又奈何。”

    凌攸彤莞尔:“要一个女人的心或许很难,可要一个女人的身子却很容易,而得了身子,天长日久,那颗心还会远吗?再者说,若要女人安下心好好儿过日子,不外乎给她一个孩子,有了孩子牵绊,你就是让她走,她也不会走了。龙四爷,您是个聪敏人,这般浅显的道理不会不懂,大约就是当局者迷?”

    龙啸云诧异的看她一眼。

    凌攸彤故作嫉恨道:“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相公整天嘴里、心里,念的都是另外一个女人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了然。

    凌攸彤又道:“今天相公好似收到了什么消息,有人请他去一趟关外,只怕过几日就会动身。龙四爷若真有打算也别急,等他走了,你再行事。那时林诗音没了倚靠,你便好施展多了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听后,只深深看她一眼,抬步离去。

    果然,三天后,李寻欢告知龙啸云和林舒雅,他要去一趟关外,归期不定。又说此行路途遥远,要将林仙儿留在家中,请龙啸云代为照看。龙啸云自然应允,又嘱咐他小心,早日回来。

    林舒雅则在想着,李寻欢这一去,怕是《怜花宝鉴》该上门了,顿时精神振奋。

    谁也不知道,李寻欢临走时将休书给了林仙儿,又留下一封信,让她在合适的时机拿出来。所谓合适的时机,就是等林诗音嫁人,只因李寻欢这回去关外查案,时间会很久,他想着或许表妹不久便会嫁人了。

    李寻欢走后的第三天夜里,李园突然闹了刺客。

    这时时间尚早,按照习惯,林舒雅正舒服的泡着花瓣澡,盘算着若得了《怜花宝鉴》要先学什么。隐约听到外头有吵闹声,静静听了听,没听到什么,却在下一秒一抹人影撞破窗户飞了进来,吓得她一声尖叫。

    “诗音!”龙啸云很快出现,一边与那刺客打斗,一边扯了袍子将林舒雅裹起来抱在怀里,不多时就闪到了外面。

    林舒雅何时经过这种事,吓得脸色发白,只觉得那冰寒的剑几次擦过她的脸。她完全吓坏了,根本没了反应,只顺着龙啸云而动作。远处有火光靠近,护院们脚步声也近了,却在这时龙啸云剑光一闪,将那刺客捅了个对穿。

    “表小姐,龙四爷,这是……”李叔带着人过来,一眼就看见地上死去的刺客,更是瞥见表小姐衣衫不整,赶忙制止护院等人,自己也侧身避讳。

    “先将这里收拾了。”龙啸云抱着惊魂未定的林舒雅回到房中,将她裹在被子里。

    “龙大哥,那刺客是怎么回事?难道……”林舒雅慢慢儿冷静了一些,想到林诗音是魔刀门之女,百晓生等人视她为敌呢。可紧接者就觉得不对,百晓生明明和龙啸云勾结在了一起,一切都听从龙啸云的安排,若说这刺客和百晓生有关,那么,岂不是龙啸云授意?

    她暗暗观察龙啸云的表情。

    龙啸云的表情根本毫无破绽,可他的话一出口就等于道出了实情:“只怕还是那些人不肯放过你,简直太过分了!”随之龙啸云面上一红,尴尬又愧疚,一下子跪在她面前:“诗音,方才情急之下有失考量,冒犯了你,我并非有心,但是……诗音,我喜欢你,你嫁给我吧,我必定一生爱护你,不让你受委屈。”

    林舒雅正奇怪他的话,顺着他的视线望向自己,猛地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刺客来的时候她在洗澡,而龙啸云将她抱出了浴桶,还抱到了外面,被李园上下都看在了眼里,她、她的清白名节没有了!若是在现代自然不算什么,她毕竟裹着袍子呢,可在古代却不同,最好的结局就是嫁给龙啸云。

    所以,这就是龙啸云的算计么?明的不行就来暗的,真是好毒的手段!

    她刚想怒斥,又生生忍住。

    之前她拒绝,龙啸云便弄了这一出戏,若是她再执意不肯,龙啸云会不会霸王硬上弓?只怕真做了那种事,还要扯出一个迫不得已的借口,逼得她不能不嫁。一想到那种境况,她生生打了个寒颤,觉得龙啸云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“你、你出去,我要一个人待着。”林舒雅脸色难看,心绪起伏难平。

    龙啸云倒没想过她立刻答应,总要缓了几天的,所以便退出去了。

    林舒雅一晚没睡,依靠着床头,不停的思考破解之法。天光大亮,外头鸟雀叫唤,她似惊了一下,抬眼望向窗户上暖融融的朝阳,突然想:为什么一定要困在李园?因为手无缚鸡之力?因为无钱无势?因为怕外面世界的险恶?她再待下去,不过是走上和林诗音一样的道路。不,甚至比林诗音更可怜,更悲惨,因为她不似林诗音那般柔弱善良,和龙啸云这种人相处久了,谁知会变成什么样子。

    况且,这些时日下来足以令她看清,她根本没那个能力对龙啸云或林仙儿做什么。

    一连三天过去,龙啸云觉得林诗音应该想好了,便又来到冷香小筑。

    “小姐呢?”

    “小姐自昨天起就将自己关在房中,不许我等打搅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先时并未疑心,拍门叫了几声,始终没有回应,忽然觉得蹊跷。硬生生将门撞开,门的确是从里面拴住的,可屋内却并没有林诗音,只有床上捆着个婢女,嘴都被堵着。

    龙啸云大惊,忙将其口中所塞之物拿掉,问道:“小姐呢?”

    “小姐把我绑起来,换上我的衣服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走了多久了?”

    “昨晚走的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气的一巴掌拍断了床板,立刻就吩咐人出去找。

    这边的动静很快闹的李园上下都知道了,表小姐丢了可是大事,尤其是李叔,急的不得了。李叔不禁有些埋怨自家少爷,若不是少爷悔婚……可惜少爷一去关外,连个确切的地址都没有,信也没法儿送。

    凌攸彤听闻此事,却有猜测:林诗音绝对有问题,若不是重生而来,便一样是个穿越者。思及此,她也迫切希望找到林诗音,穿越者一个就够了,再多一个,实在危险的很。

    离开李园,这是林舒雅几番思考后得出的结果。

    她实在不愿意嫁给龙啸云,如今李寻欢不在,她发现竟没有一个可以依靠之人。龙啸云此人阴险的很,她深恐对方还有其他手段,干脆舍弃了李园,先躲起来再说。林家虽没了,林家留下的东西却不少,林舒雅只一个人,勉强收拾了一个大包袱,换了婢女的衣服,乘着天黑跑了出来。她没有林诗音的记忆,对外面十分陌生,况且一个年轻姑娘也不敢乱走,尽管她努力将容貌往丑里妆扮,仍旧不保险,所以干脆去了一家以清苦修行出名的庵堂。

    庵堂在城外,路程不是很远,却足以令脑补过度的林舒雅提心吊胆了一路。

    随身财物她没敢都带进庵堂,而是寻个隐蔽之地,挖坑埋了,只留少许贴身存放。庵堂的老尼倒是很慈悲,被她编造的谎言打动,收留了她。

    误打误撞,她所选的地方正好是龙啸云搜查的盲点,安安静静过了好几天。

    这家庵堂不大,上下十几人,凡事都是自己动手,林舒雅到了这里,饭菜有人做,可衣裳什么都得自己动手洗。这天她拎着木盆衣裳来到庵堂后面的小河边,洗完了衣服又顺手洗了把脸,将脸上涂的伪装也一并洗掉了。她想着反正这里偏僻,没什么人,又恰逢阳光正好,野花野草很有趣味,便哼着小曲儿撩水玩。

    这竟是她穿越以来最悠闲安心的时光。

    殊不知远处一双眼睛盯了过来,在林舒雅清丽绝美的脸上流连再三,颇为贪婪。林舒雅似有所感,扭头一望,正好看见一个十五六的小公子骑着马过来,小公子人生的俊俏,眉眼嘴角带着微笑,又锦衣华服,倒不像个坏人。

    “姑娘,打搅了,请问姑娘可知道绿柳山庄如何走?”小公子言语温和带笑,给人感官很好。

    “绿柳山庄?好像听说过,离这儿有些距离。”林舒雅常和姑子们说话,对周围倒也了解一些,她便为这小公子指路。

    小公子感激道谢,又问道:“这里偏僻,除却一座庵堂并无人家,姑娘难不成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暂住这里。”林舒雅到底还在担心被龙啸云找到,所以一听对方开始打听底细就不肯再说了,端了衣服就走。

    小公子忙道:“姑娘留步。在下上官飞,不知姑娘芳名?”

    上官飞?

    林舒雅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,但一时想不起来,见对方问,她便道:“林舒雅。”

    “林舒雅……”上官飞嘴角弯起一笑,哪怕瞧着有些坏坏的,但若女人见了,指不定还会更喜欢他。

    此时的林舒雅哪里会知道,意外遇到这么个少年,竟是出了狼窝掉虎窝。

    转眼便是十年。

    十年前,李寻欢借着查案远赴关外,有心避开表妹,好使得表妹能接受龙啸云,成就姻缘。也因此,他刻意没关注中原消息,更因行踪飘忽不定,李叔等人想传消息给他也难。十年时间,相思入骨,以往风流潇洒的李寻欢,已是酒不离口,飞刀不离手,每日里总在雕刻木头小像,雕刻那个仿佛刻在灵魂里的恋人。

    此番因着一桩案子,他追寻着金丝甲回到中原,私心里,未尝没有再见一见表妹的想法。可他想见,又不敢见,心中十分矛盾。

    在途中,李寻欢遇到一个奇怪的少年人,最多不过二十岁,手中一柄朴素到极点的铁剑,一个人顶着日头行走。要知道,这里最近的驿站也很远,日头又这样大,这年轻人不仅要耗费体力走路,更是不停失水,但脚步始终如一,可见毅力坚韧。

    李寻欢十年来一直不怎么交朋友,行踪飘忽,现在却突然起了交朋友的心思。

    他撩开窗帘,笑着与那年轻人说道:“你上车来,我载你一程。”

    年轻人看他一眼,淡淡一笑,融化了眉宇间的锋锐:“不必。我不欠人恩惠,你的车我坐不起,再说,走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难事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笑道:“车可以不坐,酒呢?我请你喝杯酒。”

    年轻人亦是摇头:“我身上没钱,买不起酒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觉得这人着实有趣,便说:“那你若以后有了钱,可否请我喝杯酒?”

    “当然可以,等我有钱,一定请你喝酒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李寻欢一笑,便命车夫驾车先走。

    入了城,李寻欢寻了家酒楼吃饭。

    一上二楼,他便愣了一下,这楼里好安静。再一看,发觉不论是老板伙计,还是吃饭的客人们,全都有意无意看向窗边的那桌客人,李寻欢也顺着望过去,不由得诧异——好一对璧人!

    那张桌子坐着两个人,男子一身白衣,容貌出尘,清辉皎皎,女子一身红衣,肤色白腻如瓷,堪称人间绝色。李寻欢自持见识过各样风流人物绝色佳人,在这二人面前,竟都黯然失色,也怨不得这么多的人都难以自控的窥视了。

    忽见那红衣女子美目流转,视线落在李寻欢身上,竟发出邀请:“这位公子,喝不过来一坐。”

    女子的声音是疏懒的,偏生勾人的很。且不说别人,便是李寻欢都觉得脑子一昏,随之大惊,再看红衣女子,已是满怀戒备不敢大意。

    白衣男子瞥去一眼,女子立刻眉眼弯弯,却是收敛了些。

    李寻欢不是那等怯弱之辈,坦然一笑,坐了过来:“在下李寻欢,不知二位如何称呼?”

    红衣女子指着白衣男子说:“你称呼他桃公子即可,称我‘王前辈’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一愣,心里头隐隐有些古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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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章 《小李飞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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