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 《小李飞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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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,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。
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,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,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,却被盯上了。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,觉得有趣,便自顾喝酒,观察起来。他是心知肚明的,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——金丝甲!
黑蛇恼怒,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,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:“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,的确,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?”
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。
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,动手之下,几乎没人能看清楚,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。众人大惊!
白蛇更是情绪癫狂:“你,你为什么要杀他?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?你要银子,我给你,给你银子。”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,洒了一地,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,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。
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,并未立刻就去追。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,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,瞧不过,指尖一动,一枚飞刀飞出,正中镖师咽喉。
年轻人脚步一顿,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,反倒笑意勉强,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。
李寻欢觉得奇怪,又觉有趣,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,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,方才恍然。他们定是认识的。
果然,年轻人走了过来,收敛神色,十分恭敬:“两位前辈也在。”
“剑倒是快,警惕心却差的很,你娘那些话是白交待了。”红衣女子毫不客气的讽刺。
年轻人唯有赔笑,为转移注意力,主动与李寻欢搭话:“我们又见面了。我现在有银子了,请你喝酒。”
年轻人手中的银子,正是从白蛇那里拿来的五十两,一文都没多拿。
“在下李寻欢,少侠如何称呼?不知你们三人……”李寻欢虽常常查案,却历经的江湖事多了,不该有的好奇心都压制,可因着之前红衣女子的态度,他总觉得有些蹊跷,反而想一探究竟。
“我是阿飞。这两位前辈与我父母是故交,此番也是巧遇。”阿飞唤来小二,叫上一桌好酒好菜,与李寻欢交谈甚是自在,对着另两位也是做足了小辈姿态。
一直没开口的桃朔白站起身:“走了。”
红衣美人颇为嗔怨的睨去一眼,随之望向李寻欢,道:“你我到了这里,还没个落脚地,小辈们都在跟前,正该让他们尽尽孝心才对。”
“这位王前辈……”李寻欢可以肯定,这人一定认识他,或许真与他家有渊源。奈何他想来想去,却想不到是谁。
女子忽而一叹,声音却是陡然变了,乃是男子清朗之音:“李贤侄,自你父亲故去,我们已有多年不曾见过了。怎么,我来了贤侄不招待么?”
李寻欢先是一惊,随之恍然:“您是、王怜花王前辈?”
“算你知道。”声音又变回了女子之声。
李寻欢又仔细观察两眼,不由得赞叹:“早闻王前辈精于易容,以往不曾有幸一观,今日一见,果然精妙至极。”
李寻欢坐的这样近,仔细观察了又观察,不单单是容貌伪装的毫无破绽,便是神态、声音、语气也都丝毫无异,可见厉害。如今江湖人称王怜花为怪侠,乃是说其性情,在早年间却因其易容精湛,有千面公子之美名。王怜花能易容各种人物,发出各种声音,模仿各种行事,岂不是个奇才!
最初王怜花借女子之口邀请他,那声音竟带魅惑,使得他猝不及防脑中昏沉,显见得是摄心术越发精深了。
他更知道,王怜花会的、擅长的,远不止这两样,便是剑术也十分高超。如今多年过去,只怕亦精进了不少。
想到这位王前辈多年前便淡出江湖不问外事,今日却到这里来,李寻欢心中一动:“王前辈此行可是有事要办?”
“另寻它处说话。”王怜花暗示此地人多嘴杂。
李寻欢见他慎重,也不敢大意,只能暂且按捺此事。
待几人用过酒饭,出了酒楼,车夫询问去处,李寻欢一时有些踌躇。哪怕他再不打听中原之事,多少也对江湖有些耳闻,特别此回追查金丝甲,特意关注江湖消息,多次听到“兴云庄”之名。兴云庄的由来不是秘密,昔日的李园已不复存在,只有一个已更名的兴云庄。他也曾听到江湖人说起兴云庄中美貌的夫人,聪敏天赋好的少主,哪怕这就是他当初希望的结果,仍是心中难过。
王怜花一向对人的感情十分敏锐,以前他是懒得管别人闲事,今天却是遇上了,看在与李父当年相交一场的份儿上,便冷声斥道:“都说小李飞刀风流潇洒,怎的一副为情所苦的婆妈样?你与林诗音自小指腹为婚,算来你们年纪都不小了,怎么迟迟不曾请喜酒?”
“我、这……”李寻欢一时不知从何说起。
桃朔白制止了王怜花将要出口的话,只说:“如今早没了李园,李贤侄若无别处可招待,我二人便另寻它处去了。”
李寻欢一面奇怪对方称自己贤侄,一面叹息,却是引几人登车:“便是没了李园,小侄还是有处落脚地的,只是地方偏些。”
“无妨。”
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,停了下来。
这里却是偏僻些,离坊市远,富贵人家也不多,远处都是民居,这一片却是囊括在一处,修出了一座小别院。别院白墙黑瓦,掩映在一片绿树丛中,倒是好幽静所在。
“你怕是喜欢这里。”王怜花笑道。
桃朔白轻一嗅,点点头:“这地方不错。”
李寻欢对这二人关系有些好奇,倒是曾听父亲提及王怜花有位挚友,但李寻欢每每追问,李父都是含糊其辞。李寻欢这短短功夫就发觉王怜花很迁就这位桃公子,又因王怜花扮着女子,瞧着、竟真是一对夫妻,没半点违和。
阿飞只静静跟在后面。
等入了别院,但见这内中建筑并不出奇,平平常常,倒是材质很好,算得上称道的唯有别院中的布局和草木。别院中各色树木花草繁多,格局也是古朴大气,内中除了几个看守打扫的仆人,并无什么人,鸟雀来却欢呼,越发显得此处清幽。
阿飞恍然:“这里倒的确合乎桃前辈的喜好。”
几人坐在园中的石桌前,李寻欢先说起酒楼中的那场争斗:“阿飞既是为金丝甲来的,为何金丝甲不见了却不着急?”
阿飞已知这李寻欢与王怜花的渊源,便没兜圈子:“听闻金丝甲刀剑不入,乃是一件至宝。我学剑时便发过誓,一定要用至阳之剑,斩尽天喜爱邪祟,扬名天下!所以我虽是为金丝甲而来,却也不为金丝甲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那王前辈此行……”
“你可真能躲,关外一躲就是十年,连江湖中的消息都不知道了。”王怜花仍旧是讽刺他一句,这才面色郑重:“我得到消息,江湖中出了一件宝物——《怜花宝鉴》,内有武功、下毒、易容、苗人放虫、摄心术等,且这《怜花宝鉴》就在兴云庄!”
李寻欢愣住:“《怜花宝鉴》?这,莫非是王前辈所著?”
王怜花嗤笑,眼神却暗沉:“怜花宝鉴……江湖人一听便会猜到我身上。我的确是在有心留下一本毕生心血合成的宝鉴,好寻一位传人,但这本书却还不曾问世。我倒想知道,是谁有这般的能耐,能替我做出这本《怜花宝鉴》。”
王怜花意外得知江湖中这个消息,吃惊不小。
他刚刚想留下这么一本书,还未开笔,江湖中就有了消息。他这作书的念头仅仅只和桃朔白提过,外人不得而知,自然不是泄密的缘故,定是有人想借他的名头施展什么阴谋。恰逢阿飞要出门历练,沈浪白飞飞却不喜江湖纷争,再加上家中还有个几岁的小魔女闹腾着,便托他在外照看几分。而王怜花本来江湖中放出的消息惊诧归惊诧,恼怒归恼怒,却并无要来给天下人澄清的意思,他们闹的越欢快越有意思,之所以出来……却是因着桃朔白要出来。
桃朔白的那点秘密,他问过,悄悄查探过,皆是一无所获,只能作罢。
“我倒是没留心此事。”李寻欢的确尚未得到消息,但一听牵扯到兴云庄,不免就担心起来。毕竟传出此等消息,岂非将兴云庄拖拽于漩涡之中?
“怎么,不打算回去看一看了?小时候怎么就没瞧出来你是个痴情人,还是蠢人!”王怜花这话可是很刻薄了,他就是看上不李寻欢对待感情的处理方式。当年林诗音那个女娃娃他也见过,聪敏漂亮,人也善良懂事,据说这两人青梅竹马感情很好,怎么就闹到悔婚的地步了?
李寻欢还没被人这么骂过,却也没恼,只是苦笑。
“若不是看你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子,我连骂都懒得骂你。”王怜花摆摆手,让他自去忙,又对阿飞说道:“行了,你也走吧,知道你不想呆在我眼皮底子下。在外行走,多长个心眼,特别是遇见漂亮的女人别那么容易上当!”
“两位前辈放心,阿飞会小心谨慎的。”阿飞心底一松,连忙告辞,与李寻欢一同出了别院,在门口两人做别。
阿飞自去继续他的历练之路,李寻欢则下定决心去一趟兴云庄。
别院内,王怜花已卸去易容,仍旧是一身绯衣,年近四十,瞧着却只二十四五。尽管他觉得这些年自己武功日益精深,放眼江湖绝无敌手,但他的巅峰状态应该在中年,正如沈浪如今便维持着三十出头壮年的模样,每回见他如此年轻,熊猫儿都要打趣几句,白飞飞与百灵也颇为嫉妒,毕竟女子更在乎容貌。他嘴上得意,心里却清楚,他此番状态得益于桃朔白。
相较于他,桃朔白才是二十年毫无变化的那一个。
“你有什么打算?”王怜花很好奇他执意出来的原由,总归两人时刻在一处,他就不信看不穿。
桃朔白哪里不知他的小心思,坦言道:“你可记得江晓语?”
王怜花眉梢轻挑:“怎么提起她?”
王怜花虽早在多年前收缩了明面上的产业,可他这种人,明面上放弃就罢了,暗地里依旧要有自己的基业,这是他的野心,是他的兴之所至。因此,哪怕对于如今的江湖人而言,王怜花已是上一辈的人物,是过去,是传说,可实际上,他的触角遍布关内关外,甚至朝堂,江湖中的大小消息都会汇总到他手中,所以他才会在李寻欢都不知晓的时候,就得知有人闹出《怜花宝鉴》的事。
提及此事也是古怪,竟一时查不出何人散布。
此时提及江晓语,倒令他对此事越发重视,毕竟江晓语的来历他很清楚,如今的手段行事他也颇有几分赞赏。甚至,原本这一行出来,他就有意去见江晓语一面。
“江晓语来历不凡,如今江湖中又出现了这种人。”
王怜花几乎一点就通:“我明白了,早先我竟忽略了此节,原来如此。”
王怜花的确没将此事联想到江晓语那种神秘的来历之上,可一旦联系上,一切豁朗开朗。当初江晓语能未卜先知,据说是因其来自另一个世界,早知此方小世界的发展,就如同后人读过前人的列传,却又传到从前的时代一般。那么,如今江湖中传出《怜花宝鉴》的消息,若非有人胡诌弄鬼,那便是有个如江晓语一般的先知,故意泄露这个秘密,想以此达到某种目的。
再一推想,又觉得不对。
王怜花犯疑:“江晓语曾说,按照原本命运,最后我死了,又如何会有《怜花宝鉴》?”
桃朔白直直望向他,却是提及一件久远的、微不足道的小事:“还记得当初快活王去了汾阳,王夫人误以为你被快活王所擒而去营救,却落入色使手中。你去救母,不敌,险些同样被囚,我将你救了出来。当时我背着你准备回城,可途中突然觉察到你气息起了变化……”
王怜花眸光微变,喟叹道:“我倒不是有心瞒你,只想着总归都是我,说不说并没有什么分别,呵,甚至后来我都要忘了。我倒是愿意没有那一世,只如今这般已是梦寐以求了。没想到,此事你一直知道,那么、你和江晓语是一样的来历么?”
“有几分类似,我经历过的世界更多。”桃朔白选择性的说了一部分。
王怜花倒也不意外,毕竟从他的口吻便知道,他甚至对另一个世界的王怜花也是知晓的。他自认十分聪敏,心思亦是百转,知晓若是再追问下去,疑问会越来越多,也会越来越不满足,到底……
他心里是极为不甘心的,也很有几分惶恐,他总怕某一日桃朔白就不见了踪迹。
“何须如此,我答应过你,不会食言。”桃朔白不是想瞒他,而是说了真话又如何?他只会越发抑郁,反而连这一世都不能安乐。
其实这个问题早就存在,不过先前几个世界不那么明显,这一世王怜花性情如此,表现的越发明显。是以,两人多半时间隐居海外,看似是他的主意,却是安抚了王怜花的妄念。
桃朔白暗自想着:以往到底是大意了,以后不可再将来历弄的如此神秘不可查,总要有个出处,方可使人放心。君实轮回本就是为养伤或渡劫,岂可再因此生出什么心魔来。
“那你会跟我一起死?”王怜花问道。
“嗯。”
王怜花又笑:“我自己都舍不得死,又哪里舍得你死。”
“那你就少胡思乱想,又不是孩子。”这些年,这类的顽话不知说了多少,桃朔白早摸清了他的性子。别看都要四十的人了,偶尔脾气上来,还是个孩子性情。
“我就知道你嫌我老了。”王怜花故作自怜,趁机将人搂在怀里,占了一番便宜才罢手。闹够了,他说起正事:“你方才提及我的另一世,意思是,那个散布消息的人知晓的先机是以另一个世界为基础?”
桃朔白将他伸到领口的手抽出来,警告一番,这才说:“若是那一世的你,若记录下这样一本书,会如何处置?”
王怜花暗暗一想,了然:“那一世……只怕我就和沈浪等人出海了吧,估计也不会随意成婚,没有后嗣,也不愿一身心血失传。想来定是记录下毕生所学,寻一个合适的传人,若自己不在中原,大约是将其交付给一位值得信赖的友人,请其代为寻个合适人选,好使自身所学能够传承下去。我与李寻欢父亲交情深厚,李家乃是名门,人品值得信赖,大约、我真会选择将东西给李寻欢。”
“难道、这人是要对付兴云庄?还是想谋得这本《怜花宝鉴》?”王怜花摸不准。
“管他意欲何为,你我只旁观大戏,他早晚要跳出来。”与此同时他将神识外放,寻到李寻欢,打算跟着一探兴云庄近况。至于背后弄鬼儿的人,他不是查不到,只是顾虑到王怜花而没去寻,总归也没什么大碍。
此时的李寻欢没有去梅二处治病,也就没遇到龙小云。
李寻欢来到曾经的李园,现今的兴云庄,除了牌匾换了,似乎一切都没变。也不对,庄中的人都换了,以前李家的下人好像都不在了。那、李叔呢?他不禁觉得自己粗心,当初走时他将休书给了林仙儿,并留下书信,信中认了林仙儿做义妹,请龙啸云代为照拂,并允林仙儿住在李园。除此外,他决意逗留关外,想着表妹会嫁给龙啸云,便将李园的房契地契全都改在诗音名下,并把东西暂时交给李叔,只嘱咐有一日表妹出嫁,便作为贺礼奉上。
他原想着,表妹也算是自小在李园长大,与李叔等人也亲近信任,即便嫁了人,李叔等人依旧会留在李园。如今……难不成生出了什么变故?
“李公子,请稍等,我去回禀庄主。”下人将李寻欢引到大堂,奉上香茶,便退下去了。
李寻欢看着以前的家,格局虽未变,布置却全变了。以往他是这里的主人,可如今,物是人非。
他不由得一叹,一笑,却也不纠结这身外之物,只不知表妹过的可好。
足足两三盏茶的功夫,龙啸云才出现。
李寻欢自然不会以为是对方故意怠慢,只以为是龙啸云这个大哥被什么事给绊住了,甚至想到,会不会是表妹不愿见自己。他想了很多,故地重游,难免想起从前之事,他和表妹有太过的回忆,越想便越觉得心闷,止不住咳嗽起来。
他这咳嗽也是老毛病了,本来打算先去寻妙郎中梅二先生医治,但到底是先来了这里。
“寻欢!”龙啸云满面惊喜的迈步进来。十年未见,龙啸云整个人和以往都不同了,瞧着极有气势,既有威严。也的确如此,如今提一句龙四爷的名号,江湖中谁不知道?
“大哥。”李寻欢不可抑制的看了眼其后,并未再有其他人。
“你何时回来的?你这一去倒是潇洒,不知让我等的好苦!”龙啸云狠狠拍着他的肩膀,又是叹又是怨,似有很多话要说,可又不知从何说起。
李寻欢淡淡一笑,只问道:“大哥可好?表妹可好?”
龙啸云尚未答言,却见外面奔来一个小少年,双眉倒竖满脸怒色,也不顾有客人在这儿,张口便道:“爹,有人欺负我,还打伤了张老爷子,你可得替孩儿出口恶气!”
李寻欢一顿,望向进来的男孩子,约莫八/九岁的模样,还梳着两个发髻,却是腰佩短剑,满脸骄横,甚至眉宇间带着戾气。
这样的孩子……是、表妹的孩子么?
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,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。
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,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,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,却被盯上了。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,觉得有趣,便自顾喝酒,观察起来。他是心知肚明的,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——金丝甲!
黑蛇恼怒,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,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:“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,的确,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?”
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。
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,动手之下,几乎没人能看清楚,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。众人大惊!
白蛇更是情绪癫狂:“你,你为什么要杀他?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?你要银子,我给你,给你银子。”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,洒了一地,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,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。
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,并未立刻就去追。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,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,瞧不过,指尖一动,一枚飞刀飞出,正中镖师咽喉。
年轻人脚步一顿,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,反倒笑意勉强,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。
李寻欢觉得奇怪,又觉有趣,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,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,方才恍然。他们定是认识的。
果然,年轻人走了过来,收敛神色,十分恭敬:“两位前辈也在。”
“剑倒是快,警惕心却差的很,你娘那些话是白交待了。”红衣女子毫不客气的讽刺。
年轻人唯有赔笑,为转移注意力,主动与李寻欢搭话:“我们又见面了。我现在有银子了,请你喝酒。”
年轻人手中的银子,正是从白蛇那里拿来的五十两,一文都没多拿。
“在下李寻欢,少侠如何称呼?不知你们三人……”李寻欢虽常常查案,却历经的江湖事多了,不该有的好奇心都压制,可因着之前红衣女子的态度,他总觉得有些蹊跷,反而想一探究竟。
“我是阿飞。这两位前辈与我父母是故交,此番也是巧遇。”阿飞唤来小二,叫上一桌好酒好菜,与李寻欢交谈甚是自在,对着另两位也是做足了小辈姿态。
一直没开口的桃朔白站起身:“走了。”
红衣美人颇为嗔怨的睨去一眼,随之望向李寻欢,道:“你我到了这里,还没个落脚地,小辈们都在跟前,正该让他们尽尽孝心才对。”
“这位王前辈……”李寻欢可以肯定,这人一定认识他,或许真与他家有渊源。奈何他想来想去,却想不到是谁。
女子忽而一叹,声音却是陡然变了,乃是男子清朗之音:“李贤侄,自你父亲故去,我们已有多年不曾见过了。怎么,我来了贤侄不招待么?”
李寻欢先是一惊,随之恍然:“您是、王怜花王前辈?”
“算你知道。”声音又变回了女子之声。
李寻欢又仔细观察两眼,不由得赞叹:“早闻王前辈精于易容,以往不曾有幸一观,今日一见,果然精妙至极。”
李寻欢坐的这样近,仔细观察了又观察,不单单是容貌伪装的毫无破绽,便是神态、声音、语气也都丝毫无异,可见厉害。如今江湖人称王怜花为怪侠,乃是说其性情,在早年间却因其易容精湛,有千面公子之美名。王怜花能易容各种人物,发出各种声音,模仿各种行事,岂不是个奇才!
最初王怜花借女子之口邀请他,那声音竟带魅惑,使得他猝不及防脑中昏沉,显见得是摄心术越发精深了。
他更知道,王怜花会的、擅长的,远不止这两样,便是剑术也十分高超。如今多年过去,只怕亦精进了不少。
想到这位王前辈多年前便淡出江湖不问外事,今日却到这里来,李寻欢心中一动:“王前辈此行可是有事要办?”
“另寻它处说话。”王怜花暗示此地人多嘴杂。
李寻欢见他慎重,也不敢大意,只能暂且按捺此事。
待几人用过酒饭,出了酒楼,车夫询问去处,李寻欢一时有些踌躇。哪怕他再不打听中原之事,多少也对江湖有些耳闻,特别此回追查金丝甲,特意关注江湖消息,多次听到“兴云庄”之名。兴云庄的由来不是秘密,昔日的李园已不复存在,只有一个已更名的兴云庄。他也曾听到江湖人说起兴云庄中美貌的夫人,聪敏天赋好的少主,哪怕这就是他当初希望的结果,仍是心中难过。
王怜花一向对人的感情十分敏锐,以前他是懒得管别人闲事,今天却是遇上了,看在与李父当年相交一场的份儿上,便冷声斥道:“都说小李飞刀风流潇洒,怎的一副为情所苦的婆妈样?你与林诗音自小指腹为婚,算来你们年纪都不小了,怎么迟迟不曾请喜酒?”
“我、这……”李寻欢一时不知从何说起。
桃朔白制止了王怜花将要出口的话,只说:“如今早没了李园,李贤侄若无别处可招待,我二人便另寻它处去了。”
李寻欢一面奇怪对方称自己贤侄,一面叹息,却是引几人登车:“便是没了李园,小侄还是有处落脚地的,只是地方偏些。”
“无妨。”
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,停了下来。
这里却是偏僻些,离坊市远,富贵人家也不多,远处都是民居,这一片却是囊括在一处,修出了一座小别院。别院白墙黑瓦,掩映在一片绿树丛中,倒是好幽静所在。
“你怕是喜欢这里。”王怜花笑道。
桃朔白轻一嗅,点点头:“这地方不错。”
李寻欢对这二人关系有些好奇,倒是曾听父亲提及王怜花有位挚友,但李寻欢每每追问,李父都是含糊其辞。李寻欢这短短功夫就发觉王怜花很迁就这位桃公子,又因王怜花扮着女子,瞧着、竟真是一对夫妻,没半点违和。
阿飞只静静跟在后面。
等入了别院,但见这内中建筑并不出奇,平平常常,倒是材质很好,算得上称道的唯有别院中的布局和草木。别院中各色树木花草繁多,格局也是古朴大气,内中除了几个看守打扫的仆人,并无什么人,鸟雀来却欢呼,越发显得此处清幽。
阿飞恍然:“这里倒的确合乎桃前辈的喜好。”
几人坐在园中的石桌前,李寻欢先说起酒楼中的那场争斗:“阿飞既是为金丝甲来的,为何金丝甲不见了却不着急?”
阿飞已知这李寻欢与王怜花的渊源,便没兜圈子:“听闻金丝甲刀剑不入,乃是一件至宝。我学剑时便发过誓,一定要用至阳之剑,斩尽天喜爱邪祟,扬名天下!所以我虽是为金丝甲而来,却也不为金丝甲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那王前辈此行……”
“你可真能躲,关外一躲就是十年,连江湖中的消息都不知道了。”王怜花仍旧是讽刺他一句,这才面色郑重:“我得到消息,江湖中出了一件宝物——《怜花宝鉴》,内有武功、下毒、易容、苗人放虫、摄心术等,且这《怜花宝鉴》就在兴云庄!”
李寻欢愣住:“《怜花宝鉴》?这,莫非是王前辈所著?”
王怜花嗤笑,眼神却暗沉:“怜花宝鉴……江湖人一听便会猜到我身上。我的确是在有心留下一本毕生心血合成的宝鉴,好寻一位传人,但这本书却还不曾问世。我倒想知道,是谁有这般的能耐,能替我做出这本《怜花宝鉴》。”
王怜花意外得知江湖中这个消息,吃惊不小。
他刚刚想留下这么一本书,还未开笔,江湖中就有了消息。他这作书的念头仅仅只和桃朔白提过,外人不得而知,自然不是泄密的缘故,定是有人想借他的名头施展什么阴谋。恰逢阿飞要出门历练,沈浪白飞飞却不喜江湖纷争,再加上家中还有个几岁的小魔女闹腾着,便托他在外照看几分。而王怜花本来江湖中放出的消息惊诧归惊诧,恼怒归恼怒,却并无要来给天下人澄清的意思,他们闹的越欢快越有意思,之所以出来……却是因着桃朔白要出来。
桃朔白的那点秘密,他问过,悄悄查探过,皆是一无所获,只能作罢。
“我倒是没留心此事。”李寻欢的确尚未得到消息,但一听牵扯到兴云庄,不免就担心起来。毕竟传出此等消息,岂非将兴云庄拖拽于漩涡之中?
“怎么,不打算回去看一看了?小时候怎么就没瞧出来你是个痴情人,还是蠢人!”王怜花这话可是很刻薄了,他就是看上不李寻欢对待感情的处理方式。当年林诗音那个女娃娃他也见过,聪敏漂亮,人也善良懂事,据说这两人青梅竹马感情很好,怎么就闹到悔婚的地步了?
李寻欢还没被人这么骂过,却也没恼,只是苦笑。
“若不是看你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子,我连骂都懒得骂你。”王怜花摆摆手,让他自去忙,又对阿飞说道:“行了,你也走吧,知道你不想呆在我眼皮底子下。在外行走,多长个心眼,特别是遇见漂亮的女人别那么容易上当!”
“两位前辈放心,阿飞会小心谨慎的。”阿飞心底一松,连忙告辞,与李寻欢一同出了别院,在门口两人做别。
阿飞自去继续他的历练之路,李寻欢则下定决心去一趟兴云庄。
别院内,王怜花已卸去易容,仍旧是一身绯衣,年近四十,瞧着却只二十四五。尽管他觉得这些年自己武功日益精深,放眼江湖绝无敌手,但他的巅峰状态应该在中年,正如沈浪如今便维持着三十出头壮年的模样,每回见他如此年轻,熊猫儿都要打趣几句,白飞飞与百灵也颇为嫉妒,毕竟女子更在乎容貌。他嘴上得意,心里却清楚,他此番状态得益于桃朔白。
相较于他,桃朔白才是二十年毫无变化的那一个。
“你有什么打算?”王怜花很好奇他执意出来的原由,总归两人时刻在一处,他就不信看不穿。
桃朔白哪里不知他的小心思,坦言道:“你可记得江晓语?”
王怜花眉梢轻挑:“怎么提起她?”
王怜花虽早在多年前收缩了明面上的产业,可他这种人,明面上放弃就罢了,暗地里依旧要有自己的基业,这是他的野心,是他的兴之所至。因此,哪怕对于如今的江湖人而言,王怜花已是上一辈的人物,是过去,是传说,可实际上,他的触角遍布关内关外,甚至朝堂,江湖中的大小消息都会汇总到他手中,所以他才会在李寻欢都不知晓的时候,就得知有人闹出《怜花宝鉴》的事。
提及此事也是古怪,竟一时查不出何人散布。
此时提及江晓语,倒令他对此事越发重视,毕竟江晓语的来历他很清楚,如今的手段行事他也颇有几分赞赏。甚至,原本这一行出来,他就有意去见江晓语一面。
“江晓语来历不凡,如今江湖中又出现了这种人。”
王怜花几乎一点就通:“我明白了,早先我竟忽略了此节,原来如此。”
王怜花的确没将此事联想到江晓语那种神秘的来历之上,可一旦联系上,一切豁朗开朗。当初江晓语能未卜先知,据说是因其来自另一个世界,早知此方小世界的发展,就如同后人读过前人的列传,却又传到从前的时代一般。那么,如今江湖中传出《怜花宝鉴》的消息,若非有人胡诌弄鬼,那便是有个如江晓语一般的先知,故意泄露这个秘密,想以此达到某种目的。
再一推想,又觉得不对。
王怜花犯疑:“江晓语曾说,按照原本命运,最后我死了,又如何会有《怜花宝鉴》?”
桃朔白直直望向他,却是提及一件久远的、微不足道的小事:“还记得当初快活王去了汾阳,王夫人误以为你被快活王所擒而去营救,却落入色使手中。你去救母,不敌,险些同样被囚,我将你救了出来。当时我背着你准备回城,可途中突然觉察到你气息起了变化……”
王怜花眸光微变,喟叹道:“我倒不是有心瞒你,只想着总归都是我,说不说并没有什么分别,呵,甚至后来我都要忘了。我倒是愿意没有那一世,只如今这般已是梦寐以求了。没想到,此事你一直知道,那么、你和江晓语是一样的来历么?”
“有几分类似,我经历过的世界更多。”桃朔白选择性的说了一部分。
王怜花倒也不意外,毕竟从他的口吻便知道,他甚至对另一个世界的王怜花也是知晓的。他自认十分聪敏,心思亦是百转,知晓若是再追问下去,疑问会越来越多,也会越来越不满足,到底……
他心里是极为不甘心的,也很有几分惶恐,他总怕某一日桃朔白就不见了踪迹。
“何须如此,我答应过你,不会食言。”桃朔白不是想瞒他,而是说了真话又如何?他只会越发抑郁,反而连这一世都不能安乐。
其实这个问题早就存在,不过先前几个世界不那么明显,这一世王怜花性情如此,表现的越发明显。是以,两人多半时间隐居海外,看似是他的主意,却是安抚了王怜花的妄念。
桃朔白暗自想着:以往到底是大意了,以后不可再将来历弄的如此神秘不可查,总要有个出处,方可使人放心。君实轮回本就是为养伤或渡劫,岂可再因此生出什么心魔来。
“那你会跟我一起死?”王怜花问道。
“嗯。”
王怜花又笑:“我自己都舍不得死,又哪里舍得你死。”
“那你就少胡思乱想,又不是孩子。”这些年,这类的顽话不知说了多少,桃朔白早摸清了他的性子。别看都要四十的人了,偶尔脾气上来,还是个孩子性情。
“我就知道你嫌我老了。”王怜花故作自怜,趁机将人搂在怀里,占了一番便宜才罢手。闹够了,他说起正事:“你方才提及我的另一世,意思是,那个散布消息的人知晓的先机是以另一个世界为基础?”
桃朔白将他伸到领口的手抽出来,警告一番,这才说:“若是那一世的你,若记录下这样一本书,会如何处置?”
王怜花暗暗一想,了然:“那一世……只怕我就和沈浪等人出海了吧,估计也不会随意成婚,没有后嗣,也不愿一身心血失传。想来定是记录下毕生所学,寻一个合适的传人,若自己不在中原,大约是将其交付给一位值得信赖的友人,请其代为寻个合适人选,好使自身所学能够传承下去。我与李寻欢父亲交情深厚,李家乃是名门,人品值得信赖,大约、我真会选择将东西给李寻欢。”
“难道、这人是要对付兴云庄?还是想谋得这本《怜花宝鉴》?”王怜花摸不准。
“管他意欲何为,你我只旁观大戏,他早晚要跳出来。”与此同时他将神识外放,寻到李寻欢,打算跟着一探兴云庄近况。至于背后弄鬼儿的人,他不是查不到,只是顾虑到王怜花而没去寻,总归也没什么大碍。
此时的李寻欢没有去梅二处治病,也就没遇到龙小云。
李寻欢来到曾经的李园,现今的兴云庄,除了牌匾换了,似乎一切都没变。也不对,庄中的人都换了,以前李家的下人好像都不在了。那、李叔呢?他不禁觉得自己粗心,当初走时他将休书给了林仙儿,并留下书信,信中认了林仙儿做义妹,请龙啸云代为照拂,并允林仙儿住在李园。除此外,他决意逗留关外,想着表妹会嫁给龙啸云,便将李园的房契地契全都改在诗音名下,并把东西暂时交给李叔,只嘱咐有一日表妹出嫁,便作为贺礼奉上。
他原想着,表妹也算是自小在李园长大,与李叔等人也亲近信任,即便嫁了人,李叔等人依旧会留在李园。如今……难不成生出了什么变故?
“李公子,请稍等,我去回禀庄主。”下人将李寻欢引到大堂,奉上香茶,便退下去了。
李寻欢看着以前的家,格局虽未变,布置却全变了。以往他是这里的主人,可如今,物是人非。
他不由得一叹,一笑,却也不纠结这身外之物,只不知表妹过的可好。
足足两三盏茶的功夫,龙啸云才出现。
李寻欢自然不会以为是对方故意怠慢,只以为是龙啸云这个大哥被什么事给绊住了,甚至想到,会不会是表妹不愿见自己。他想了很多,故地重游,难免想起从前之事,他和表妹有太过的回忆,越想便越觉得心闷,止不住咳嗽起来。
他这咳嗽也是老毛病了,本来打算先去寻妙郎中梅二先生医治,但到底是先来了这里。
“寻欢!”龙啸云满面惊喜的迈步进来。十年未见,龙啸云整个人和以往都不同了,瞧着极有气势,既有威严。也的确如此,如今提一句龙四爷的名号,江湖中谁不知道?
“大哥。”李寻欢不可抑制的看了眼其后,并未再有其他人。
“你何时回来的?你这一去倒是潇洒,不知让我等的好苦!”龙啸云狠狠拍着他的肩膀,又是叹又是怨,似有很多话要说,可又不知从何说起。
李寻欢淡淡一笑,只问道:“大哥可好?表妹可好?”
龙啸云尚未答言,却见外面奔来一个小少年,双眉倒竖满脸怒色,也不顾有客人在这儿,张口便道:“爹,有人欺负我,还打伤了张老爷子,你可得替孩儿出口恶气!”
李寻欢一顿,望向进来的男孩子,约莫八/九岁的模样,还梳着两个发髻,却是腰佩短剑,满脸骄横,甚至眉宇间带着戾气。
这样的孩子……是、表妹的孩子么?